毒物分類及治療(有機化合物)——鹵代環烴類
診 斷:
⑴本類物質具有一定程度的麻醉作用及明顯的局部刺激作用。
⑵臨床表現主要是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引起的癥狀。
⑶有些品種可損害肝、腎功能。對造血系統也有一定的影響。
⑷本類物質毒性作用程度與化學結構間無明確規律。一般說鹵素取代位置在側鏈上的化合物,對皮膚、眼和呼吸道的刺激作用較位置在環上的化合物要強烈得多。
治 療:
⑴脫離接觸將患者移到空氣新鮮處,脫去被污染的衣服與鞋襪,徹底清洗被污染的皮膚。意外口服中毒者要認真洗胃。
⑵無特效解毒藥物。
⑶對癥治療與支待治療。注意保護肝、腎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