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本程序文件確保本公司能夠提供一個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 并在合理實施范圍內, 盡量減少工作環境中的潛在危險
2.0 范圍:
本公司在產業中的工作環境及提供員工的宿舍和飯堂
3.0 責任:
3.1 經理
- 由本公司委任為健康與安全的代表, 負責所有員工的健康與安全
- 負責實施健康與安全中有關的規定
- 協助有關的健康與安全培訓活動
3.2 公司代表
與每次管理審核會上對健康與安全的培訓計劃進行復核及檢討其有效性
4.0 定義:
沒有
5.0 參考文件:
5.1 法規一覽表
6.0 程序:
6.1 安全
6.1.1 經理負責每六個月評估一次全廠生產設備及宿舍的健康和安全, 并偵查其有效性及有否危害員工健康與安全的隱患地方
6.1.2 經理應對有危害員工健康與安全的隱患地方, 立即作出改善, 并提供合理的防護措施, 把員工發生意外和受傷的機會減至最低
6.1.3 經理應負責跟進其采取的防護措施是否收到如期效果, 否則立即更正錯誤
6.2 衛生
6.2.1 經理負責每六個月評估一次廠房及宿舍員工使用的廁所、可飲用水、儲藏食物的衛生設備, 有否違反 <工業企業衛生設計標準>及不能滿足員工的基本需求, 如發現有不足夠的地方, 應立即作出改善
6.3 安全衛生的驗證
6.3.1 經理負責聯系當地衛生局對本公司廠房進行每年一次定期的飲用水、粉塵、噪音、有毒有害車間的化驗, 測試有否超過國家規定的合格水平
6.3.2 經理負責聯系當地衛生防疫站對本公司的未成年工人、危害性車間工作勞動者、飯堂員工及其它員工進行每年一次的身體檢查, 檢驗員工有否因工作原因而影響其身體健康
6.4 意外事故
6.4.1 發生工業意外或受傷時, 應實時記錄在案
6.4.2 經理負責統計意外或受傷的頻次, 并分析意外發生的原因及采取改善措施
6.5 健康與安全培訓
6.5.1 經理負責對員工提供有記錄的健康與安全的培訓計劃, 并且對新進和調職的員工重復舉辦有關訓練
6.5.2 所有經過健康與安全的培訓教育的員工, 應通過考核并且合格后, 才可允許上崗工作
7.0 記錄:
7.1 健康與安全培訓記錄
7.2 意外事故報告及統計
7.3 衛生檢測結果報告單
8.0 附件:
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