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可以獲得哪些待遇?
來源:www.ruogucaotang.net 作者:溫州驗廠網 發布時間:2007-05-22
住院伙食補助費:第29條規定,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
交通、食宿費:第29條規定,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輔助器具費:第30條規定,根據生活或工作需要配置,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資福利:第31條規定,職工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護理費:第31條規定,停工留薪期內的護理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32條規定,評定傷殘等級后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生活護理費按照護理等級確定護理費,標準為統籌地區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