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勞動法》的法規,每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的時間,本廠各部門在每月加班時間上控制在36小時內。
2、 每月加班時間超過36小時的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制度。
3、 安排加班時間,必須是員工自愿加班,管理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強迫員工加班。
4、 員工晚上需要加班的,當天下午下班前自愿填寫好《加班申請表》交到行政部審核。每日加班不能超過3小時,周六加班不需填寫《加班申請表》。
5、 如果員工是非自愿加班,員工代表可向管理代表或人事部提出建議,共同調解此事糾紛。
6、 行政部對員工填寫好的《加班申請表》進行審核,嚴格執行法規標準,并對《加班申請表》入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