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腎打工妹出路何在?
來源:www.ruogucaotang.net 作者:溫州驗廠網 發布時間:2008-04-01
本報訊 年僅28歲的重慶姑娘馬麗,在東莞打工期間患上尿毒癥,雖然在各方的救助下換了腎,但仍然要一輩子靠藥物維持生命。去年,她向法院起訴原先所工作的東莞某大型外資企業,要求賠償約200萬元。昨天,馬麗告訴筆者,法院的判決出來了,認為她所主張的事實應屬于工傷保險范圍,而不屬她所起訴的人身損害范圍,因而判她敗訴。她對此不服,已經提出上訴,并且同時向省職業病防治院提出職業病的診斷。 馬麗:三進工廠毀了腎當筆者采訪這位不幸的姑娘時,她瘦得只有30多公斤,但說起話來條理十分清晰。10年前——1995年,年僅16歲的馬麗輟了學,來到東莞一家有數萬人的大型鞋廠打工,從事噴漆線的品質管理工作。僅干了1年多,入廠前身體健康的她,就開始身上發癢、浮腫,廠醫療中心診斷為間質性腎炎。她住院1周后,又被診斷為腎病綜合癥,在廠方人員的建議下,她于1996年12月辭工回鄉。馬麗在家休養幾個月后,浮腫漸消。1997年7月,馬麗看到父母生活艱辛,于是再次進了這家鞋廠,做了成型部一名刷膠員,天天接觸可能有害身體的膠水。結果5個月后,她病情再度復發,全身浮腫得不成人形。廠方要她辦了病退,馬麗再次回了老家。1998年,馬麗的弟弟考上大學,她為了弟弟的學費,又第三次南下打工。雖然她一百個不愿意又進那家廠,但找來找去都沒有其它合適的職位,只得又回那家廠工作,而且又被派到老崗位,期間要經常加班加點。不久,馬麗被提升為班長。然而,在2000年12月28日上晚班時,她忽然感到呼吸困難,面部及身體嚴重浮腫,以致很快又休克了。經醫生診斷,她的腎病已經發展成尿毒癥。醫生建議她做“腎移植”手術。廠方以東莞市勞保所規定員工投保醫療保額上限最高為5000元,工廠已經為馬麗花費了近2萬元醫療費用等為理由,拒絕了她提出做換腎手術的要求。就在馬麗一籌莫展的時候,企業員工為她募捐了57000元。廠方在與她解除勞動關系時,也給了她1萬多元的緊急救助款。與此同時,她弟弟所在的陜西西北工業大學師生,也捐了4萬多元。2001年4月24日,馬麗在西安武警醫院進行了腎移植手術。 索賠:要求企業賠償約200萬換腎雖然把馬麗從死亡邊緣拉了回來,但并不意味著她從此告別了困境,因為新腎跟人體產生對抗,需要每半個月做一次透析及終生服用藥物,否則生命之線仍可能隨時斷裂。即使是最便宜的藥,每個月也要花2000元以上。任憑馬麗與打工男友每個月怎么努力,也是掙不到這筆藥費的。她認為自己的病與生產所接觸的化學品及加班時間過長有關,于是就向廠方申請復印其過去的病歷和健康監護檔案,以作鑒定職業病,但她的要求被廠方拒絕。她的遭遇得到廣東省婦聯法援中心黃淑美律師和廣州華安聯合律師事務所崔勇剛律師的同情,免費為其代理訴訟,法援中心還先后送去了4000元的救助款。由于我國現行的有關法規上所列的職業病中,并沒有“尿毒癥”這一項。而且,省職業病防治院又作出“馬麗的腎臟病變與職業無關”的診斷。這些情況對馬麗很不利,她提交了兩次起訴狀,法院均沒有受理。直到2004年8月16日,馬麗第一次坐上了法庭原告席。她向曾服務了5年的企業提出傷殘補助金、住院費、護理費、繼續治療費以及精神損害賠償共計約200萬元。企業的代理律師提出,既然馬麗的病已經被鑒定不是職業病,那么其遭遇就與工廠無關,而且已超過起訴期限;再則企業已經對她的病盡了力,作出過救助。原告代理律師說,雖然馬麗的病經省職防院認定不是職業病,但不能排除與職業病因素無關。她三次進廠的工作環境都是接觸化學藥水,對身體都造成了損害。再則,馬麗是由腎病綜合癥發展到尿毒癥的。根據有關醫學專家的解釋,腎病綜合癥的致病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工作疲勞。根據該廠的內部會議記錄可以清楚看出,當時每月的加班時間長達86個小時,明顯違反了勞動法每月加班不能超過36小時的規定。因此,馬麗加班時間過長、身體過度疲勞是其致病的主因。而且,她與企業簽訂的終止勞動關系的協議書也是被迫簽訂的,該協議書應判為無效,廠方需要繼續對馬麗承擔相當責任。 真情:患難中相互扶持馬麗是不幸的,但也是幸運的。當筆者采訪這位弱不禁風、歷盡磨難的姑娘時,她俏麗的面龐上還是很有精神的。原來,這都來自于一直陪伴在她身邊的男友——李軍。馬麗說,如果沒有李軍的支持照顧,她早已倒下去了。他倆同在一家廠打工,又是老鄉,但兩人一直到2000年8月才有緣相識并戀愛。就在他們認識僅3個月后的一個星期天,馬麗就被診斷得了“尿毒癥”。李軍得知情況后毫無退縮之意,而是攬起照顧她的責任,他先后陪馬麗到重慶、西安、廣州等地治病,并帶她與各方的人交涉。最忙最累的人總是他。李軍告訴筆者:“我將馬麗護送到西安的醫院后,因為假期到了,不得不先回東莞。直到馬麗換腎那天,因列車延誤,我晚上9時才趕到那里,但她已做完手術躺在隔離室。第二天我們才見面,她眼淚直流。曾經有親友勸我們分手,但我從未有此念頭。”雖然他們的愛情堅貞感人,但這一對打工仔、打工妹的力量太微弱了,馬麗曾有兩次因缺錢而停藥,每次才停兩天病情就加重了。李軍便急得四處求人借錢,給馬麗買“救命藥”。說起這5年的相愛之路,李軍總是替馬麗嘆息:“她這個人看起來柔弱,但自信,自強,她自學了高中和電腦課程。她實在太苦了!我只能盡力去支持她幫助她。”這起案件拖了幾乎1年當地法庭才作出判決。日前,馬麗得到她敗訴的判決書后,立刻就提出上訴。但是,她的身體已無法適應強度較大的工作,每天需要的藥費、生活費均無著落,因此她對自己的未來陷入了深深的恐懼之中。黃淑美律師一邊鼓勵她振作,一邊想法為她借了一點錢,希望她能找到一條謀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