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檢驗檢疫局在對一批出口服裝進行檢驗時,發現其包裝袋上印刷的纖維成分是65%滌綸、35%棉。而該批服裝的真實纖維成分是100%滌綸,包裝上纖維成分標識與實際不符。在該局的監督指導下,企業與外商進行了磋商,全部更換了標識內容合格的包裝袋,從而規避了貿易風險。目前,該批貨物已成功出口。
該批出口服裝共4.5萬件、貨值11.3萬美元,標識內容系客戶指定。
產品標識是產品的“身份證”,它具有區別于其他產品,作出質量承諾,說明產品出處、特征、安全、使用、警示等5大功能。產品標識對消費者購買及使用產品起指導作用,其內容應與產品實際相一致。生產者對產品標識內容必須履行誠信的責任和公開的義務,并承擔相應的產品質量責任。檢驗檢疫人員在日常檢驗監管中發現,一些出口生產企業雖對合同約定的產品質量充分關注,但對產品標識內容,特別是貼牌產品標識內容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存在把關不嚴或無原則地滿足客戶要求的現象,為出口產品埋下了質量安全隱患,進而影響“中國制造”聲譽。
在此,檢驗檢疫部門提醒出口服裝企業:產品纖維成分標識是產品質量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其內容應予充分關注,確保標識內容與產品本身的一致性,正確標注纖維種類及含量比例,謹防陷入涉嫌欺詐陷阱,從而杜絕質量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