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辨識及評價公司范圍內的職業安全健康危害,評價其危險程度,判定出重大危險,從而進行有效控制。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范圍內危害辨識和危險評價。
3.職責
3.1管理者代表負責危害辨識及危險評價的組織領導工作。
3.2安全處具體負責危害辨識及危險評價工作。
3.3各部門、各單位負責參與本公司危害辨識及危險評價工作。
4.工作程序
4.1職業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識和危險評價
4.1.1辨識職業安全健康危害應以公司所有的活動、產品或服務產生影響的職業安全健康危險為依據。
4.1.2辨識職業安全健康危害的方法詳見“職業安全健康危害辨識與危險評價報告”。依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和標準,對照公司的生產特點,確定出對安全和人體健康產生影響的所有職業安全健康危害。
4.1.3職業安全健康危害辨識與危險評價由安全處負責,各部門、各單位派員參與。
4.2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識與危險評價
4.2.1采用“職業安全健康危害辨識與危險評價報告”中所述方法,對職業安全健康危害進行辨識與危險評價,確定出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危險。
4.2.2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識與危險評價由安全處組織進行。
4.2.3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識與危險評價是公司制定OHS目標和指標的基礎和依據。
4.2.4公司每年應進行至少一次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和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識和危險評價。
4.2.5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和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危害的辨識和危險評價的主要人員應接受過專業培訓。
4.3職業安全健康危險記錄
公司應建立并維持辨識和評價職業安全健康危害和重大職業安全健康危害的記錄,并保持記錄的更新。
5.相關文件
職業安全健康危害辨識與危險評價報告
6.相關記錄
危害辨識與危險評價記錄表
重大危險清單
危害統計表
重 大 危 險 清 單
單位(部門)
序號
重大危險項目
法律、法規符合性
可能導致 的事故
控制措施
作業條件危險性評價
備注
L
E
C
D
危 害 統 計 表
單位(部門):
序號
危 害
可 能 現 象
地 點
1
2
3
4
5
統計人: 單位(部門)負責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