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物品是一類發射出人類肉眼看不見但卻能嚴重損害人類生命和健康的α、β、Υ射線和中子流的特殊物品。撲救這類物品火災必須采取特殊的能防護射線照射的措施。平時生產、經營、儲存和運輸、使用這類物品的單位及消防部門,應配備一定數量防護裝備和放射性測試儀器。遇這類物品火災一般應采取以下基本對策。
①先派出精干人員攜帶放射性測試儀器,測試輻射(劑)量和范圍。測試人員應盡可能地采取防護措施。
對輻射(劑)量超過
對輻射(劑)量小于
②對輻射(劑)量大于
③對燃燒現場包裝沒有被破壞的放射性物品,可在水槍的掩護下佩戴防護裝備,設法疏散,無法疏散時,應就地冷卻保護,防止造成新的破損,增加輻射(劑)量。
④對已破損的容器切忌搬動或用水流沖擊,以防止放射性沾染范圍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