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手冊
0.1 目 錄
章節號 內容
0.1 目錄
0.2 批準頁
0.3 手冊說明
0.4 手冊管理
0.5 企業概況
0.6 安全管理代表任命書
0.7 員工代表任命書
0.8 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組織架構圖
0.9 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1.0 目的和范圍
2.0 定義和術語
3.0 引用文件
4.0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4.1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統要求
4.2 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4.3 職業健康安全規劃
4.4 職業健康安全實施與運行
4.5 檢查、糾正與預防措施
4.6 管理評審
0.2 頒 布 令
為提高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水平,消除或減少雇員及其它相關團體與它們活動相關的
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滿足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要求,更好地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依據國家發布的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同時,這是我們公司每位員工的職責。
我要求:員工的工作必須完全按照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手冊所規定的內容來實施,任何人不得違反。
我重申:本手冊是公司職業健康安全體系的綱領性文件,是公司實施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章程。
不論任何情況,全體員工都必須以職業健康安全方針指導自己的工作。
我授權:安全管理代表負責處理公司內外部質量工作,各部門須積極配合,共同努力建設和維護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管理體系,并使之持續有效。
我宣布:本手冊自簽許之日起生效,并在公司管理體系中實施。
執行董事:
0.3手冊說明
1.本手冊的目的是確定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程序和要求,實施有效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2. 本手冊之內容與規定各項為適用于本公司金屬餐具產品從研發、生產制造管理系統.
3.本手冊是公司受控文件。
4.本手冊經公司執行董事批準后生效,各部門都應確保遵守本手冊的規定。
0.4手冊管理
1.本手冊在執行董事的授權下,由安全管理代表負責組織編寫,注冊安全主任執筆。
2.本手冊由安全管理代表審查,執行董事批準。
3.本手冊分文件原件和受控文件發行件。原件由文控保存;發行對象參見《文件與資料管理程序》;發行狀態為最新有效之版本。
4.本手冊由文控負責編號、登記、發放、回收、銷毀。
5.本手冊更改或換版依《文件與資料管理程序》執行。
6.本手冊解釋權歸屬安全管理代表。
05. 企業概況
泰興冠華金屬餐具有限公司是生產經營各種餐具的專業制造廠,為明確規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之各項要求與內容,特制訂本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手冊消除或減少雇員及其它相關團體與它們活動相關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滿足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管理體系的要求,更好地遵守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方針、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要求,依據國家發布的GB/T28001-2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規范》)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手冊;建立本公司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系統,內含實施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系統所需之組織、權責劃分、程序及資源等. 本公司希望藉由此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系統之持續運轉與改善為公司安全生產創造永續的有利環境.
注冊地址:深圳市寶安區公明鎮
E-mail: @Public.szptt.net.cn.
聯系電話:0755-2711**** FAX:0755-2711****
0.6 安全管理代表任命書
根據OHSAS18001-1999標準之要求,茲任命 *** 先生為*******有限公司之安全管理代表。
其工作職責是:
1 .依OHSAS18001-1999標準之要求建立、實施與保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2. 定期向董事長報告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以供體系改善之依據;
3. 負責對本公司員工進行培訓,以確保提升員工對客戶要求的認識。
4. 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有關外部事務的聯絡。
5. 貫徹職業健康安全生產方針,搞好勞動保護, 使員工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要求從事生產活動,確保職業健康安全文明生產。
其工作權限是:
1. 依OHSAS18001-1999標準之要求任命內部審核組組長和審核員。
2. 處理職業健康安全體系的有關問題.
執行董事:
董事長:
生效日期:
0.7員工代表任命書
經全體員工推舉,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成員討論,一致同意下列人員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員工代表.
其工作職責是:
1 . 代表員工參與風險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和評審
2. 代表員工參與商討影響工作場所職業健康的任何變化;
3. 代表員工參與職業健康安全事務。。
員工代表人員如下:
0.8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安全第一,全員參與;
防治結合,持續改進。
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為實現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及目標公司將采取下列措施:
公司執行董事制訂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以表示對質量管理的決心,要求全體員工以安全第一,全員參與為中心,精誠團結,防治結合,持續改善工作方法,共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能力。
1.通過宣傳、培訓等方式,讓所有員工理解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樹立良好的職業健康安全意識,不斷提高技術和管理水平,力爭第一次就把工作做正確,準時交付客戶滿意的產品。
2.公司建立以OHSAS18001-1999 為模式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通過持續改進管理作為改善的依據。
3.以專業人士來維護體系有效的運行,全公司人員共同實施有效的糾正和預防措施,消除已產生和潛在的不合格項 ,使體系更加完善,以達到我們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執行董事:
*********有限公司
0.9公司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圖
1.0范圍
1 目的和使用范圍
1.1 目的
建立并保持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確定文件化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和指標,通過危險源辨識和危險評價的結果,制定出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和運行控制程序并有效實施,以 達到不斷提高職業健康安全績效的目的。
1.2 適用范圍
本手冊是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運行的依據,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評審以及第三方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的體系文件。
2.0引用標準
2.1引用標準
GB/T28001-2001等同OHSAS18001:1999(《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
2.2 引用程序文件
2.2.1. 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程序
2.2.2. 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2.2.3. 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方針、目標指標和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2.2.4. 員工培訓控制程序
2.2.5. 信息交流程序
2.2.6. 安全生產管制程序
2.2.7. 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2.2.8. 測量和監測控制程序
2.2.9. 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
2.2.10. 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2.2.11. 管理記錄控制程序
2.2.12. 內部審核控制程序
2.2.13. 管理評審程序
2.2 引用法規
見《法規清單》。
3.0 術語和定義
本標準采用OHSAS18001-1999及以下給出的術語和定義。
3.1.意外事件
造成死亡、疾病、受傷、損壞,或是其它形式損失的不希望發生事件.
3.2 稽核
是一種系統化的檢查,用以決定組織的活動與相關的結果,是否符合事前的規劃設計,與這些的設計是否被有效地實施,幷是否適合于達成組織的方針和目標.
3.3 持續改善
遵循組織本身的職業健康安全衛生方針,以改進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進而提升整體的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績效之過程.
注: 此過程幷不需要同時在所有的活動中進行.
3.4 危害
潛在造成任何形式傷害的來源或情況,這些傷害包括受傷或疾病、財產的損失、工作環境的損壞,或是這些后果同時發生.
3.5 危害鑒別
確認危害的存在,幷定義其特性的過程.
3.6 事故
造成或可能造成意外事件之事情.
注: 未造成疾病、受傷、損壞,或是其它形式損失的事故,稱為“虛驚事故”,“事故”一詞包括“虛驚事故”。
3.7 利害相關者
對組織之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績效關切或受其影響的個人或團體.
3.8 不符合
任何偏離工作標準、實務、程序、法規以及管理系統績效,而足以直接或間接造成受傷或疾病、財產的損失、工作環境的損壞,或是這些后果同時發生之情形.
3.9 目標
組織設定本身在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績效方面欲達成的目的.
3.10 職業健康安全衛生
對于員工、暫時性工作人員、承包商、訪客以及任何在工作場所的人員,足以影響其生命、健康或舒適的條件與因素.
3.11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是組織整體管理系統之一部分,籍由提供與組織業務相關之職業健康安全衛生風險的管理,用以建立、實施、達成、審查及維持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衛生方針,其內容包括組織架構、規劃作業、責任、實務、程序、過程及資源.
3.12 組織
有自主功能與人事后勤部管理的公有或民營、獨立或合股的各類型公司、行號、企業體、機構或協會,或者以上各團體的其中之一部分謂之.
注: 組織中有一個以上的營運單位者,其單一的營運單位也可定義為一個組織.
3.13 績效
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根據職業健康安全衛生方針與目標,控制其安全衛生風險所獲得可量測的結果.
注: 績效量測包括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管理活動與結果的量測.
3.14 風險
是對于一特定的危害性事件,其發生之可能與后果的組合.
3.15 風險評估
評估風險的規模與決定風險是否為可忍受的整個過程.
3.16 安全
不可接受之傷害風險的免除(ISO/IEC指導綱要2)
3.17 可忍受風險
是指已被降低至某一程度,且基于組織適用的法規強制性與本身的職業健康安全衛生方針,可被容忍的風險.
3.18 重大危險
是指組織通過危險評價,確定的不可容許或不可接受的危險。
3.19 三不放過
是指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與周圍群眾受不到教育不放過,不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
3.20 三同時
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和引進的工程項目,其勞動衛生設施、消防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3.21 三級安全教育
是指廠級(公司)教育、車間教育、崗位(班組)教育。廠級教育是指新入廠的工人在分配到到車間或工作崗位之前,由廠級安全部門進行初步的安全教育;車間教育是指新工人從廠部分配到車間后,再由車間進行安全教育;班組教育是指新工人進入工作崗位以前的教育。
3.22 變換工種和“五新”作業安全教育
是指工人調換工種或采用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簡稱“五新”)時,進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3.23 輕傷事故
因工受傷后歇工在1個工作日以上(含1個工作日)105個工作日以下的失能傷害,但構不成重傷事故。
3.24 重傷事故
因工受傷損失工作日等于或超過105個工作日的失能、傷害事故、重傷的損失工作日最多不超過6000日。
3.25 死亡事故
指發生事故時死亡和負傷后一個月內死亡的事故,死亡事故是指一次1~2人的事故。
3.26 重大傷亡事故
是指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3.27 特大傷亡事故
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事故。
3.28 非傷亡事故
指發生事故后只造成財產損失而未發生人員傷亡的事故。
3.29 職業病
指勞動者在生產勞動及其他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因素引起的疾病。
3.30 術語及縮寫代號
術 語
縮寫代號
職業健康安全 OHS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OHSMS
初始狀態評審
4.0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1. 目的
確保本公司依據OHSAS18001-1999的要求建立、實施和保持,并持續改進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且在必要時形成文件和控制。
2. 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與職業衛生管理系統有關的部門。
3. 本公司按照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試行標準的要求,建立OHSMS管理體系,包含17個管理要素。本手冊對試行標準的17個要素進行了描述,并對17個要素的控制要點和其相關作用做出了相應的闡述,在OHSMS運行的過程中,各相關人員須了解本手冊的規定。4.2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4.2 OHS方針
4.2.1 總則
最高管理者承諾,依照有關OHS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上所確定的OHS方針應被全體員工理解并執行,以保證危險得到控制和管理體系持續有效地運行。
4.2.2 職責
最高管理者負責OHS方針的確定和頒布確保貫徹執行。
4.2.3 控制要點
a) OHS方針是公司OHSMS的宗旨、目標和方向;
b) 保持文件化的OHS方針,確保傳到全體員工并付諸實施;
c) 通過體系運行,保證OHS方針得以實現;
d) 依據OHS方針確定OHS目標和指標;
e) 當公司生產經營或安全狀況發生較大變化或經管理評審及相關方提出要求時,應及時對OHS方針進行修訂并通報相關信息。
4.3策劃
4.3 策劃
4.3.1 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危險控制計劃
對公司的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夠控制和可以期望通過管理體系的運行地其施加影響的危險源進和辨識和危險評價,對公司進行一次全面、科學、客觀的初始狀態評審,以確定公司的重大危險。
4.3.1.1 職責
a) 安全管理代表負責或其指定人員負責組織對危險源辨識和危險評價的組織領導工作。
b) 各部門/車間負責危險源的辨識和危險評價的基礎工作,并將結果匯總到安全會;
c) 安全辦負責公司所有的危險源進行分析、歸納、并進行危險評價,評出重大危險。
4.3.1.2 控制要點
a) 危險源的辨識范圍應覆蓋公司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控制和可能對其施加影響的各個方面;
b) 進行危險源辨識和危險評價所需要的信息必須真實可*
c) 進行危險評價,應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覆蓋過去、現在和將來、正常、異常與緊急狀;
d) 重大危險的影響應考慮:重大危險的規模的范圍,重大危險的影響程度大小、影響持續的時間及發生的概率等;
e) 不斷對公司范圍內的危險源做出辨識并危險評價,確定出重大危險。
4.3.2 法律及法規要求
建立并保持程序以獲取OHS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確認其符合性并跟蹤其變化以及時更新。
4.3.2.1 職責
4.3.2.2 文控中心負責OHS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的獲取及適用性確認,對符合性進行檢查。
4.3.2.3 各部門/車間應嚴格遵守已確認的OHS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
4.3.2.4 控制要點
a) 文控中心確定獲取OHS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的途徑與頻次;
b) 文控中心對OHS法律、法規、標準及公司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適用性進行確認;
c) 建立適用的OHS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的臺賬;
d) 根據公司生產的變化,確定新的重大危險對法律、法規、標準的符合性;
e) 跟蹤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的變化,并及時更新內容;
f) 已確認適用于公司的OHS法律、法規、標準和其它要求應發放到各個單位(部門)以便做好各自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
4.3.3 目標
依據本公司的OHS方針和確定的重大危險,制定OHS目標和指標,并建立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及相應的控制程序。公司的目標和指標應分解到各相關部門,以實現對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預防和持續改進。
4.3.3.1 職責
a) 安全辦負責提出和修訂公司的OHS目標、指標及其日常檢查和審核;
b) OHS安全管理代表負責審查OHS目標和指標;
c) 相關部門負責本部門OHS目標、指標的分解和細化并落實;
d) 總經理負責審批OHS目標和指標。
4.3.3.2 控制要點
A 目標、指標制定依據:
a) 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
b) 要考慮技術的先進性及可選方案;
c) 相關方的期望和要求,法律、法規的要求;
d) 經營管理與競爭的要求,法律、法規的要求;
B 目標、指標的檢查與修訂:
a) 安全辦組織有關部門每半年對公司OHS目標、指標的實施情況進行一次(必要時增加次數)檢查,并將結果報安全管理代表;
b) 當目標少指標需要修訂時,安全辦應報安全管理代表,并提交管理評審會議,各部、科要根據評審結果對本部門的目標少指標進行相應的修訂;
c) 各部門應根據OHS管理方案的實施,對分解的目標、指標實施過程檢查和控制,當重要危險因素發生變化時,應及時修訂目標和指標并文件化;
d) 目標少指標的變更和修訂必須經安全管理代表審查與總經理批準。
4.3.4 OHS管理方案
為確保職業健康安全衛生目標、指標的實現,應明確規定各部門和人員的職權和作用。
4.3.4.1 職責
a) 安委全負責制定公司的OHS管理方案,并實施監督檢查考核;
b) OHS安全管理代表負責公司OHS管理方案的審批;
c) 相關單位根據分解確定的目標、指標制定具體實施的方案;
d) 總經理負責審批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4.3.4.2 控制要點
A 管理方案的制定:
a) 管理方案應明確實現目標和指標;
b) 管理方案要有技術措施,并且可行;
c) 管理方案要寫明完成的時間和進度;
d) 管理方案要有規定的責任部門。
B OHS管理方案的審批的實施:
a) 制定、修訂后的OHS管理方案要形成文件,報OHS安全管理代表審查,并報總經理批準;
b) 為了保證OHS管理方案的實施,公司的最高管理者要保證所需資源的落實。
C OHS管理方案的修訂:
a) OHS管理方案應隨公司活動、生產和服務的變化及時調整和修訂;
b) OHS目標和指標發生重大變化時,安全辦應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對OHS管理方案進行修訂或補充;
c) 由于管理評審或審核要求應對管理方案進行修訂。
4.3.5 引用文件
4.3.5.1. 危險源辨識與危險評價程序
4.3.5.2. 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控制程序
4.3.5.3. 法律、法規、標準清單
4.3.5.4. 目標與指標
4.3.5.5. OHS管理方案
4.4運行控制
4.4.1 機構和職責
為便于OHS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應明確定各部門和人員的職權和作用,確定按照標準的規定建立、實施與保持OHSMS的要求。
4.4.1.1 組織機構詳見本手冊0.6章。
4.4.1.2 職責
A 總經理:
a) 全面管理本單位安全工作;
b) 貫徹落實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標準;
c)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責任制,包括單位領導職責、各部門領導職責、班組長職責和員工崗位職責;
d) 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e) 負責方針、目標、指標的確定、頒布;
f) 負責定期進行管理評審;
g) 負責提供必要的資源;
h) 任命OHS安全管理代表。
B 安全管理代表:
a) 負責按確立的OHS方針,組織制定具體的目標、指標;
b) 負責組織公司OHSMS審核;
c) 向最高管理者報告體系運行的情況;
d) 負責與外部的聯絡工作;
e) 負責協調、解決OHSMS運行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C 安全辦:
a) 負責OHSMS運行的組織協調、檢查與考核工作;
b) 負責對OHSMS目標、指標所涉及的部門實施定期檢查的監督;
c) 提出OHS培訓的要求;
d) 負責OHSMS審核活動的實施;
e) 負責OHS管理手冊、體系文件與部分支持性文件的組織編寫、頒布、評審、更改及法律、法規文件的獲取、確認及使用管理;
f) 主管OHS的信息交流;
g) 為OHS管理評審提供資料;
h) 負責OHSMS運行中出現問題的團協調和解決,并對各部門OHSMS的運行效果進行考核;
i) 安全辦負責公司治安保衛及應急事故的救援工作;
j) 安全辦負責各類火災、爆炸事故的消防工作,按OHSMS程序文件的要求編制救火、救援工作的應急預案,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全員進行應急準備和事故處理的模擬訓練;
k) 應將公司OHSMS文件對全員進行傳達,提高安全意識,以滿足體系運行的要求。
D 員工代表職責:
a) 代表員工參與風險管理方針和程序的制定和評審;
b) 代表員工參與商討影響工作場所職業健全的任何變化;
c) 代表員工參與職業健康安全事務。
E 部門經理安全職責:
a) 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本部門安全工作負責;
b) 建立健全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c) 根據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目標和具體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d) 組織開展本部門的安全培訓教育;
e) 組織開展現場安全檢查、重點檢查設備設施和作業環境是否符合規定,員工是否違章作業;
f) 對發現的安全問題和事故隱患要定人、定時、定措施落實整改,并及時反饋整改情況,遇有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g) 發生事故要及時報告,并組織好現場救護工作,必要時組織人員安全撤離現場,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查處工作。
F 人事后勤部:
a) 貫徹國家及總工會有關OHS的方針、政策,并監督執行,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
b) 加強對安全生產的監督,對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OHS法律、法規行為,有權檢舉和制止;
c) 負責組織職工開展遵章守紀和預防事故的群眾性活動,并參加企業有關OHS規章制度和勞動保護條例的制定;
d) 關心職工OHS條件的改善,加強女工保護,并做好傷亡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G 生產部:
a) 生產部OHSMS建立及運行中給予必要的組織協調;
b) 負責公司重大危險的控制及應急響應的統一指揮調度;
c) 督促重大事故的現場處理及善后處理工作。
H 財務部:
a) 按照OHSMS運行的要求,為OHS所需資金提供保障;
b) 對OHSMS運行中的財務指標進行考核和獎懲;
c) 組織本單位人員按公司OHSMS建立及運行要求學習OHS方針、手冊、目標和指標等體系程序文件;
d) 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
e) 審核各類事故處理的費用支出,并將其納入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I 其他部門職責:
OHSMS建立及運行直接涉及的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的職責在相應的要求及程序文件或三級文件加以規定。
J 班組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職責:
a) 認真執行公司和車間的各項規章制度,按計劃組織完成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b) 抓好對新上崗或轉崗員工的崗位安全培訓教育,指導員工按章操作;
c) 組織本班組日常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員工的不安全行為,發現設備設施及作業環境存在事故隱患,應立即報告上級部門予以解決;
d) 發現險情和事故應立即停止作業并及時報告,協助做好現場救護工作,組織人員撤離現場。
4.4.2 職責:
a) 各部門負責提出員工的培訓需求,并將其文件化;
b) 人事后勤部根據培訓需求進行組織協調并制定年度培訓計劃;
c) 人事后勤部根據確定的員工職業健康安全培訓計劃實施培訓。
4.4.2.2 控制要點。
a) 根據體系文件要求,確定培訓需求,明確需要培訓的崗位(工種)或人員;
b) 培訓計劃應明確對各類人員的培訓要求、培訓方式及應達到的效果;
c) 對可能產生重大事故的崗人員應進行培訓,使其明確自己的職責,并熟悉本崗位應急準備與響應措施;
d) 對全體員工都應進行安全意識教育,使其理解本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方針,提高安全意識和持續改進的自覺性;
e) 安全知識的培訓不局限于課堂教學,要充分選用公司的內部會議、公告欄、公司通訊等進行職業健康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
4.4.3 協商與交流
建立并保持協商與交流程序,確保與員工和其他相關方進行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信息
的交流。
4.4.3.1 職責
a) 內部信息:公司各層次與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由其產生的部門傳達到相關的部門和人員;
b) 外部信息: 由文控中心接受并進行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傳遞到相關部門,相關方要求進應予以答復;
c) 在公司OHSMS進行中產生的信息,應記錄其內容和處理結論。
4.4.4 文件
建立并保持書面或電子形式的OHSMS文件,用以描述OHSMS核心要素及其相互
作用,明確查詢相關文件的途徑。
4.4.4.1 職責
安全管理代表負責組織建立實施和維護OHSMS文件。
4.4.4.2 控制要點
a) OHSMS文件包括:管理手冊、程序文件、支持性文件和記錄三個層次;
b) 依據國家經貿委《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范》,編制公司的管理手冊,明確OHS方針、目標和指標等,描述OHSMS的要求及接口,規定OHSMS的文件結構及建立和保持過程;
c) 建立并實施ONSMS所要求的各項程序,并使程序文件化;
d) 為保證ONSMS的有效運行,根據實際要求編制相應的支持性文件、記錄等;
e) 制定ONSMS文件要充分注意文件的適用性,如需引用時應注明文件的來源,以便查閱。
f) ONSMS文件應便于員工理解和操作。
4.4.5 文件和資料控制
建立并保持文件控制程序,確保與OHSMS有關的文件和資料得到控制。
4.4.5.1 職責
a) OHS管理手冊、程序文件由文控中心統一管理;
b) 記錄由相關單位負責管理;
c) 文件評審由安全辦定組織進行。
4.4.5.2 控制要點
A 受控文件范圍:
a) OHS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
b) OHS管理手冊和體系程序手冊;
c) 公司OHSMS三級文件。
B 文件的批準和頒布:所有與OHSMS有關的文件批準與頒布按《文件控制程序》進行,《管理手冊》由最高管理者批準發布;體系程序文件由安全管理代表批準發布;公司OHSMS的三級文件由安全辦會長批準執行。
C 文件的管理:
a) 文件要有固定的保管場所,以防文件失控;
b) 對文件進行定期評審,必要時予以修訂并由授權人員確認其適用性;
c) 凡對體系的有效運行具有關鍵作用的崗位,都應能得到有關文件的現行有效版本;
d) 迅速將失效文件從所有發放和使用場所撤回,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誤用;
e) 對出于法律、存檔要求或保留原始記錄的需要而保存的失效文件予以標識。
D 文件的評審:
a) 文件的更改按照《文件控制程序》進行,嚴禁未經授權和批準任意更改,更改應有記錄;
b) 文件更改的審批,要有原審核單位負責人審核,原批準人批準,并要確保所有文件持有人都能同時更改;
c) 當文件經多次更改時,要重新換版印發。
E 文件的評審:
對OHSMS的三個層次文件都要定期組織評審,以確保文件的持續適用,文件的評審由原審批人和安全辦組織進行,每年至少一次,特殊情況臨時組織評審。評審的方式采用會議、表格傳遞等。
4.4.6 運行控制分類建立并保持控制重大危險的程序或支持性文件,使與重大危險有關的活動得到有效的控制,并確保目標、指標的實現。
4.4.6.1 職責
與運行控制有關的職責,在相應的程序或支持性文件中規定。
4.4.6.2 控制要點
a) 在程序文件中確定與重大危險有關的活動,并對其進行控制;
b) 與重大危險有關的崗位,嚴格執行程序/或支持性文件;
c) 對使用的產品和服務中,含有可標識的危險,要將有關的程序要求通知給供方和承包方;
d) 搞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及時檢修,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4.4.7 應急準備與響應
建立并保持OHS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的應急準備和響應計劃和程序,做出應急預案與響應,預防或減少疾病和傷害。
4.4.7.1 職責
a) 安全辦負責組織確定可能發生的危險損失,并會同其他職能部門對危險控制情況進行檢查;
b) 各職責單位負責對潛在事故或緊急情況進行控制。
4.4.7.2 控制要點
a) 根據危險源確定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
b) 對潛在事故,由其所在部門制定預防措施;
c) 責任單位在潛在事故和緊急情況發生時,要快速做好響應,并采取有效措施減少危險損失;
d) 具備條件的應定期對應急程序和措施進行試驗;
e) 在緊急事故發生后,按本手冊要求建立的《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執行。
4.4.8 引用文件
a) 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b) 安全生產責任制
c) 員工培訓控制程序
d) 信息交流程序
e) 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
f) 安全生產管制程序
g) 應急準備與響應控制程序
4.5檢查和糾正措施
4.5 檢查和糾正措施
4.5.1 績效測量和監測
建立并保持績效測量和監測控制程序,對可能具有重大危險的活動,產品或服務中的關鍵安全技術數據進行績效測量和檢測,對有關法律、法規的遵循情況進行評價。
4.5.1.1 職責
a) 安全辦負責制定公司的職業健康安全指標;
b) 各部門/車間要建立監測儀器、設備臺賬;
c) 安全辦及相關單位負責績效測量和監測。
4.5.1.2 控制要點
a) 職業健康安全指標的設置,依據法律、法規、標準及公司實際情況確定;
b) 對健康安全指標進行績效測量和監測,并將測量和監測結果匯總到安全辦;
c) 測量和監測設備的校準、試驗及維護按規定定期檢查、維護;
d) 各部門/車間對測量和監測結果定期評價,驗證與公司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符合性。
4.5.2 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
建立并保持用來報告、調查與處理已經發生和正在發生事故的程序。程序文件中應明確公司向執法部門報告事故的機制,規定事故調查的程序、處理的原則和方法,以滿足OHSMS的運行要求。建立并保持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對不符合進行調查和處理,采取措施減少由此產生的影響,避免產生新的不符合。
4.5.2.1 職責
A 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
a) OHS安全管理代表負責組織、協調、解決、監督公司的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工作;
b) 安全辦應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事故報告工作,負責組成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并負責提出事故處理意見;
c) 各部門/車間負責或參與本單位正在發生或已經發生事故的報告、調查與處理,對公司級和公司以上級別的事故處理工作,給予盡可能的幫助和支持。
B 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
a) 安全辦負責對體不符合發出通知;
b) 各部門/車間負責糾正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4.5.2.2 控制要點
A 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的控制要點:
a) 安全辦規定公司的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
b) 重大事故發生后,OHS安全管理代表負責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工作;一般事故,亦可由安全管理代表指定人員負責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工作;
c) 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直接或逐級報告OHS安全管理代表;
d) 重大事故發生后,在報告的同時應及時搶救負傷人員。班組長、主管、部門經理、安全辦、OHS安全管理代表、最高管理者接報告后,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求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e) OHS安全管理代表或安全辦負責重傷或重大事故調查工作時,按《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的要求形成調查報告;
f) 任何事故的處理,均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安全處應建立事故檔案。
B 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的控制要點:
a) 安全辦對審核和其他評審工作中產生的不符合分析確定產生不符合的主要原因,并出具“不符合,糾正與預防措施報告單”;
b) 相關責任單位對出現的不符合,要采取措施減少其影響;
c) 調查分析潛在和可能產生不符合的原因,制定實施預防措施,防止發和不符合;
d) 安全辦對糾正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驗證;
e) 糾正與預防措施涉及的文件更改,執行本手冊4.4.5的要求。
4.5.3 記錄和記錄管理
建立并保持職業健康安全記錄控制程序,用來標識、保存和處置職業健康安全記錄以及審核和評審結果,為OHS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提供證據。
4.5.3.1 職責
a) 安全辦負責制定OHS管理體系各項記錄的管理方法并負責統一管理,OHS安全管理代表負責審核;
b) 各部門/車間按規定保存相應記錄。
4.5.3.2 控制要點
a) OHS記錄應明確標識,具備對相關活動、產品或服務的可追溯性;
b) OHS記錄應妥善保存和管理,使之便于查閱;
c) 各部門/車間負責OHS記錄的收集、裝訂、歸檔和標識;
d) OHS記錄由各有關單位按規定進行保存。
4.5.4 審核
制定并保持定期開展OHSMS審核的程序,驗證OHSMS所開展的活動及其結果是否符合計劃的安排和要求,為OHSMS的不斷改進和完善提供依據,確保體系的有效運行。
4.5.4.1 職責
a) OHS安全管理代表組織OHSMS審核;
b) 安全辦具體負責籌劃,實施OHSMS審核。
4.5.4.2 控制要點
a) 安全辦制定年度審核計劃,報OHS安全管理代表審批;
b) 由OHS安全管理代表任命審核組長,由審核組長組成審核組;
c) 由審核組長編制審核計劃,并組織編制審核檢查表;
d) 安全辦下發審核通知,通知受審單位;
e) 審核組長按審核計劃組織實施;
f) 根據實際審核發現確定的不符合,下發不符合報告,組織編寫審核報告,經安全管理代表簽發后下發受審核單位;
g) 受審核單位針對確定的不符合,制定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并進行整改;
h) 安全辦負責驗證糾正措施的實施情況及有效性;
i) 相關單位要將糾正措施進行記錄,作為下一次體系審核的內容之一。
4.5.5 引用文件
a) 測量和監控制程序
b) 內部審核控制程序
c) 事故報告、調查與處理程序
d) 糾正與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e) 管理記錄控制程序4. 6管理評審
4. 6 管理評審
4.6.1 總則
建立OHS管理評審程序,最高管理者定期對組織的OHSMS現狀及適用性進行評審,確保OHSMS的持續適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4.6.2 職責
a) 最高管理者主持評審并簽署評審報告;
b) OHS安全管理代表組織管理評審活動;
c) 安全辦及相關單位負責評審資料的收集整理,并由安全辦根據評審結果發出評審報告;
d) 相關單位負責與本單位有關評審文件、資料及提出的問題實施糾正與落實。
4.6.3 控制要點
a) 最高管理者確定管理評審的頻次;
b) 對OHSMS的審核結果進行評審;
c) 對方針的貫徹、目標、指標的實施情況進行評審;
d) 對OHS與法律、法規的符合性進行評審;
e) 對不斷變化的客觀環境和持續改進的承諾進行評審;
f) 對OHS的有效性進行評審。
4.6.4 引用文件
管理評審程序
附 錄
1. 公司選擇OHSAS18001-1999標準規定的所有體系要素。公司對每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都做了適合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規定。
2. 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素與OHSAS18001-1999標準及本公司一、二階文件的對照表如下:
OHSAS18001-1999條款 文件編號 文件名稱 相 關 職 能 部 門
執行董事 總經理 管理者代表 營業部 生產部 物料部 安全辦 采購科 后勤部 文控中心 品管部 產品開發部
OHMS管理體系要求
4.1總要求 ● ● ●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4.2職業健康安方針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手冊 ● ● ●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4.3策劃 TH-SM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手冊 ● ●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4.3.1對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風險控制計劃 TH-SM-0431 危害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程序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 〇 〇 〇 〇 〇
4.3.2.法律與其它要求 TH-SM-0432 法律法規識別程序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 〇 〇 ● 〇 〇
4.3.3目標 TH-SM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手冊 〇 〇 ● 〇 〇 〇 ● 〇 〇 ● 〇 〇
4.3.4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TH-SM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手冊 〇 〇 ● 〇 〇 〇 ● 〇 〇 〇 〇 〇
4.4實施與運作 TH-SM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手冊 ●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4.4.1結構和職責 TH-SM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手冊 ● ● ●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4.4.2.培訓.意識和能力 TH-SM-0442 員工培訓程序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 〇 ● ● 〇 〇
4.4.3協商和溝通 TH-SM-0443 信息交流管理程序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 〇 ● ● 〇 〇
4.4.4文件 TH-SM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手冊 〇 〇 ● 〇 〇 〇 ● 〇 〇 ● 〇 〇
4.4.5文件和資料控制 TH-SM-0445 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 〇 〇 ●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 〇 〇
4.4.6.運行控制 TH-SM-0446 安全生產作業管制程序 〇 〇 ● 〇 〇 〇 ● 〇 ● 〇 〇 〇
4.4.7應急準備和響應 TH-SM-0447 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 〇 ● 〇 〇 〇 ● 〇 ● 〇 〇 〇
OHSAS18001-1999條款 文件編號 文件名稱 相 關 職 能 部 門
執行董事 總經理 管理者代表 營業部 生產部 物料部 安全辦 采購科 后勤部 文控中心 品管部 產品開發部
4.5檢查和糾正措施 TH-SM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手冊 ● ●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4..5.1 績效測量和監視 TH-SM-0451 績效測量和監視控制程序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 〇 〇 〇 〇 〇
4.5.2事故.事件.不符合,糾正和預防措施 TH-SM-0452ATH-SM-0452B 事故調查程序糾正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序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 〇 〇 〇 〇 〇
4.5.3.記錄和記錄管理 TH-SM-0453 管理記錄控制程序 〇 〇 ● 〇 〇 〇 ● 〇 〇 ● 〇 〇
4.5.4.審核 TH-SM-0454 內部審核程序 〇 〇 ● 〇 〇 〇 ● 〇 〇 〇 〇 〇
4.6.管理評審 TH-SM-0460 管理評審程序 ●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〇
注: “● ” 表直接相關部門; “〇” 表示間接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