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要求: 1、需要有書面的招聘程序/指引 2、所有雇員都需要填寫簡歷/申請表; 3、人事經理與部門經理需要對應聘者進行面談; 4、所有調查都必須在合法的范圍內; 5、求職申請資料,如工作經歷及介紹人必須在聘用前查驗。 6、工廠對所有員工的身份證件復印件進行保存; 7、復印件與員工檔案一起保存。 8、必須制定對離職人員的工作證、工具、鑰匙及系統進入權限的移交/解除的程序; 9、將每天離職的人員名單交給保安處。
最佳運作: 1、 人事經理/部門經理應核對申請表上的內容,對最近的雇用經歷進行核實; 2、 人事經理/部門經理應核對應聘者申請表上的內容,對背景情況進行核實 3、員工受聘后交給工廠2張或以上1個月內拍的照片,與員工檔案一起保存; 4、重要的員工必須做背景調查; 5、工廠應針對不同崗位制定不同招聘程序(如IT部門經理、保安、倉管等); 6、任何員工,無論在工廠內已經工作多長時間,每5年進行一次背景調查。 7、特殊崗位的員工,應保存其他相關證明的復印件,如上崗證、資格證、培訓證明與記錄等; 8、身份證應該被有效的識別真偽; 9、與當地公安機關建立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