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民工荒”背后的“不等式”
來源:www.ruogucaotang.net 作者:溫州驗廠網 發布時間:2008-04-01
在上月底召開的“中國勞動論壇”上,“民工荒”再次成為人們的焦點話題。實際上,去年春季以來,“民工荒”現象就一直備受社會關注;今年3月“兩會”期間也是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熱議的話題。不可否認,與多年前出現的“民工潮”一樣,“民工荒”已然成為一種牽動全社會的不容忽視的客觀現象。“民工荒”拉響警報 改革開放以來,尤其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外來工已成為我國發達地區產業隊伍中一支不可忽視的群體。據調查,目前市場中逾半數53.65%的務工人員持有外地戶口,特別是在沿海地區,外來民工的數量已遠遠超過傳統意義上的工人。據專家估算,僅廣東、福建、浙江3省,外來務工者的數量就超過4000萬人,比福建或浙江一個省的人口還要多。在深圳和東莞,外來民工數量均超過600萬人,是當地戶籍人口的4倍。目前,在廣東省務工的外地農民多達2130萬人。與此相對應,外來工對廣東GDP增長的貢獻率約為25%。然而,從2004年年初開始,昔日“民工潮”澎湃洶涌的廣東、福建、浙江等經濟發達地區勞動力市場用工紛紛告急。據報載,僅珠三角地區,保守估計民工缺口達200萬人,當地80%的企業在招收普通工時感到困難。隨后,用工大省浙江也亮起“缺工”的紅燈,該省除了杭州、溫州等大中型城市,就連富陽、象山、慈溪這樣的小城市,企業也頻繁遭遇“招工難”的尷尬。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的最新統計數據表明,目前該省勞動力短缺約50萬人,占勞動力總需求量的35%。值得注意的是,“民工荒”的暗潮正在向全國蔓延。去年下半年以來,在江西、湖南、貴州等一些傳統的農民工輸出省份,也不同程度出現了企業招工難的現象。而自去年秋天起,地處我國北部邊陲的黑龍江省,也出現了“民工荒”的端倪。去年,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派出專門課題組就民工短缺問題進行了重點調查。調查結果顯示,民工短缺主要發生在珠三角、閩東南、浙東南等加工制造業聚集地區,重點地區估計缺工10%左右。為什么出現“民工荒”有人把產生“民工荒”的直接原因,歸結到近年來我國農村政策的調整。他們認為,農民稅負減輕,農作物價格上漲,務農收入提高,加大了農民外出打工的機會成本。但這只是其中的誘因之一,中華全國總工會研究室主任李永海認為,更深層的是因為惡劣的工作環境和不對稱的勞動待遇,導致了廣大農民工對自身價值和權利意識的覺醒。由于城鄉戶籍制度、就業制度、社會保障制度、教育培訓制度存在差異,以及就業歧視、欠薪、職業安全衛生差等問題的存在,民工在城市就業的環境還不容樂觀,有些地方和企業的用工環境甚至非常惡劣。眾所周知,珠三角等地出現民工荒問題,工資低與勞動條件差是普通工人短缺的重要原因。權威的說法是,在珠江三角洲地區,12年來,農民工月工資只提高了68元。還有調查發現:在廣東地區,平均月工資含加班800元以下的普通工占80%多,超過1000元的只占了6.54%。在低廉的待遇下,大部分工廠的日工作時間卻超過了8小時,有的甚至長達14小時。工資待遇與勞動付出尚且不等稱,當然就更談不上各種福利保障了。保障體制的缺位,也是導致“民工荒”的重要原因。在珠三角和長三角,大部分企業都沒有為農民工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企業員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按照國家規定應是員工個人自繳一小部分,企業為員工繳一大部分,但浙江省最近的一次調查卻顯示,幾乎所有的企業都沒有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費。雖然目前江蘇、上海、廣東等省市都對企業為農民工購買養老保險提出了要求,但80%的企業主表示不愿意為農民工購買養老保險。全國政協委員、中華全國總工會研究室主任李永海透露,目前中國農民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職工生育保險的參保率分別只有33.7%、10.3%、21.6%、31.8%和5.5%;而農民工的企業補充保險、職工互助合作保險、商業保險的參保率就更低,分別只有2.9%、3.1%和5.6%。 讓勞動力價值回歸本位“民工荒”已成為制約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因素。為了解決“缺工”難題,今年以來各地紛紛調高最低工資,改善用工環境。尤其是長三角和珠三角的城市,最低工資調整的幅度都非常大。上海的最低工資達到635元/月,南京、蘇州、杭州、寧波的最低工資也達到620元/月,廣州的最低工資達到684元/月;而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準達到690元/月,居全國首位。今年初,國家勞動保障部發起了全國完善農民工就業服務的“春風行動”。各種改善農民工就業環境的措施,隨之在全國各地勞動力市場“放大”推廣。廣東、浙江取消了外來人員就業登記證制度;《北京市外地來京務工經商人員管理條例》則在今年3月廢止,而在京務工再也不用繳納任何費用,只要與單位簽訂正規的勞動合同即可;……等等。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也好,拆除務工門檻也好,這都只是表面的東西。著名經濟學家厲有為認為,要真正解決“民工荒”的困擾,必須改變現有的勞資關系,讓農民工真正享受產業工人的待遇。農民進城做工,依靠工資收入維持生計,在做工期間就是工人,就是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應依法享受產業工人的應有待遇。誰都不能否認,農村出身的工人與城市出身的工人應同樣對待,應一視同仁,但實際是天壤之別。“農民工”在城市鎮工作,創造財富在城市鎮,可是城市計算人均CDP把他們剔除在外;他們的勞動條件很難得到公平的合法的對待,他們的社會保障權益得不到公平體現,他們在城里的子女教育也受到歧視;他們在城市鎮中更享受不到公民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究其原因,一是體制障礙;二是政績考核標準障礙。市場經濟必須逐步改變這種局面,因而體制要創新,政策要調整,法治要跟上。這種調整是利益格局的調整,這種創新是符合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和政策的創新,在調整和創新過程中解決“農民工”問題。有人擔心,如果農民工能夠享受產業工人的合法待遇,企業的勞動力成本將大幅增加,贏利空間將大大縮小。國家發改委宏觀研究院的王一鳴則認為,“有長遠戰略眼光的企業家必須注重勞動力成本的支出,除了要增加薪酬外,還要增加員工知識和技能培訓的支出。它是產業升級、地方經濟結構調整,甚至還意味著國家經濟發展的長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