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工慘失手掌遭遇黑心老板 政府互推諉不作為
來源:www.ruogucaotang.net 作者:溫州驗廠網 發布時間:2008-04-01
坐在位于北京市大興區的一處簡陋出租房里,15歲的山東小姑娘常娜機械地翻動著眼前的碎花布,淚光蒙朧中,花布上的各色圖案似乎又變成了一個個漂亮的花布娃娃或者一件件美麗的花裙子。 但這永遠都只能是常娜心里的夢想了。因為在一次工傷事故中失去了右手掌,這位15歲的小姑娘再也無法將這些花布親手變成各式花衣裙或者漂亮的玩具。 被事故改變的,不僅是常娜的肢體外形和生活習性,還有那顆幼小心靈對社會冷暖的感知。 女童工的手沒了 2005年婦女節過后僅僅一周,女童常娜那只曾被無數人羨慕和稱道過的巧手,瞬間離開了她的身體,淪為冰冷機器的“食物”。 3月17日早晨,在機器的轟鳴聲中,已經連續加班兩天兩夜的常娜突然感到了來自右手一陣撕心裂肺的痛楚,容不得她作出反應,那臺看起來很像軋面機的機床,已經吞下了她那稚嫩右手的大部分。 等到恢復知覺,常娜已經躺在病床上了。一個無情的現實是,事故讓年僅15歲的她失去了半邊右手掌和兩根手指。 常娜本和那場事故毫無緣分,只是因為老板的臨時安排,才使她在高強度工作條件下和冰冷的機床不期而遇。 2004年10月23日,不滿15歲的常娜跟隨父母來到了北京,在大興區舊宮鎮一間10平方米的民房里安頓下來后,父母就分頭出去找工作了。幾天后,常娜在住處附近看到了一個招工信息牌,上面寫著“大方食品廠招收女工兩名”。 常娜不知道,這個名為“大方食品廠”的企業早已名存實亡。早在1995年,這個廠倒閉后就被一個安徽人接手,雖然沒有到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但“大方食品廠”卻很大方地在當地生產面包糕點。 對于這份工作,常娜媽媽認為,“每天只要揉揉面,也沒什么危險。如果老板提供食宿、每個月還能發400元工資的話,我們已經心滿意足了。” 對于常娜們這群15歲上下的女童工,那個名叫孫義花的老板娘原本沒有給予太多的欺壓,“吃的都是三菜一湯,如果要加班加點的話,她還會給我們買些水果零食吃。”在常娜們看來,這樣的待遇已經很不錯了。 “如果老板娘不安排我們到她弟弟的工廠幫忙,就不會發生這些事情了?!背D然貞?,今年3月8日,老板娘安排常娜和幾個女孩過去幫弟弟廠子的忙。 在那家專做雪糕半成品的冷飲廠,常娜們感受到了什么是剝削。每天早晨五點半,她們就得起來干活,直到晚上八九點鐘才能休息,忙的時候要干到十一二點。 因為有批活要返工,從3月15號開始,常娜被迫開始通宵工作,這一干就到了17日凌晨才休息。讓這位百般疲憊的女童沒有想到的是,早晨六點,她又被叫起干活。 連續兩天兩夜只睡了5個小時的常娜,終于未能抵擋住瞌睡的侵擾,迷迷糊糊中,她的右手被機器轉盤上的幾個齒輪卷了進去。 老板出價1萬元 事故發生后,常娜的家人才發現,這個廠里的10來個工人中,只有3個成年人,其他的全是童工,年齡最小的才14歲。 受傷的常娜被幾番轉院,從附近的醫院到積水潭醫院再到和平醫院,總額2萬多元的醫藥費,老板孫某磨磨蹭蹭才肯出錢。“每一次交費,他都很不情愿,總是媽媽跟他大吵一架以后才肯交。” 常娜所在的病房都是工傷事故傷員,看到別的老板帶著水果和營養品來看員工,她開始覺得自己的老板“太沒有人情味”。 “住院的時候,老板規定我每天的伙食費不能超過15元,但是一份油菜就要六七元。媽媽根本就不點菜,我沒吃完的米飯,她泡泡開水就吃下去了。即便這樣,老板還覺得我媽媽在這里跟著白吃白喝?!?5月8日,常娜帶著一張“法醫學鑒定意見書”出院了。鑒定意見表明:“右手機器絞傷,尺側半缺損。經治療,目前情況基本穩定,但遺留右手環、小指及部分手掌缺失。傷殘程度屬八級?!?年幼的常娜還不知道傷殘八級意味著什么,她只是覺得自己沒了半個手掌,很丟人,成天躲在家里不肯出門。 但對于常娜的媽媽來說,這就意味著索賠的開始。在和孫某提到賠償問題時,常娜媽媽小心地提出了6萬元的請求。她也許不知道,即使這6萬元的要求全部得到滿足,也只夠安裝假肢和必要的后續治療。 但孫某卻斷然拒絕了常娜媽媽的要求,“頂多賠1萬,多一分也休想?!?政府踢皮球 律師收錢急 出事之后,常娜媽媽被迫辭掉家政工作,一來照顧常娜的傷情,二來四處奔走為女兒討說法,但接下來的遭遇讓她感到更加灰心。 常娜媽媽先后兩次去北京市大興區勞動局投訴,勞動局說此事不在自己的管轄范圍,應該找豐臺區相關部門。 豐臺勞動局則認為,老板孫某是非法用工,并且那個廠是一個無證經營的黑廠,所以只能找社保部門。 對于找上門的常娜媽媽,社保又稱必須找勞動仲裁,但勞動仲裁說管不了這事。 政府的推脫讓常娜家的境遇雪上加霜。幾圈下來,常娜媽媽不僅沒能獲得政府的幫助,反倒為此花費了一大把車費和資料費。 政府不管,常娜媽媽開始尋求媒體幫助?;ㄙM了幾百元電話費之后,那些過去在常娜媽媽心目中崇高無比的媒體,“態度最好的就是建議找律師打官司”。 在辦公地點位于北京前門的一家律師事務所,一位姓尤的律師稱這種情況可以索賠10萬以上,并建議他們馬上起訴,以防老板逃跑。不過,尤律師在話的末尾未忘加上一句:請他打官司,必須先交8000元律師費和2000元調查取證費。 無奈之下,常娜爸爸趕回山東新泰老家,以三間平房為抵押,貸款1.8萬元,將其中的1萬元交給了尤律師。 收了錢的尤律師態度發生了180度的轉變,他說目前不能起訴,等住院費解決了再說。等到3個月之后雙方終于在法庭見面的時候,常娜一家人才發現,花費1萬元請的律師,居然在起訴書中將原告和被告的名字都搞錯了。對此,法官建議撤訴,因為“這樣還能退50%訴訟費,要是駁回起訴,一分錢也拿不到了?!?幾番周折,被告方孫某賠付了4.5萬元,作為交換條件,雙方在協議書里特別強調了兩點:第一,用工當事人是孫某父親;第二,孫某不知道劉娜的實際年齡。 “這哪叫協議,活脫在逃避法律責任!”對尤律師的代理結果,北京市一位知名律師駁斥道。 希望,還是絕望? 拿到4.5萬元賠款的次日,常娜媽媽就帶著女兒前往某假肢公司咨詢安裝假肢的事情。公司告知,安裝兩根手指和半個手掌的價格一般需要2萬多元。 常娜媽媽算了一筆賬:扣除為此事奔波的花銷、1萬元律師費和假肢費后,賠款所剩無幾,甚至不能供女兒完成一個基本的職業培訓。 后悔莫及的常娜媽媽決定再次通過訴訟程序解決賠償問題。幾經周折,常娜終于得到了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時福茂律師的幫助。根據律師的請求,豐臺法院決定受理案件。 但讓常娜再次感到擔憂的是,按照有關法律規定,這類官司應當先有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做的勞動能力鑒定,才好酌定賠償數額。 離豐臺法院確定的開庭日期不遠了。常娜媽媽拉著女兒,又一次開始了和政府官員打交道。 (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文中人名為化名) 評論 半只手掌 一片炎涼 圍繞殘疾女童工常娜丟掉的半只手掌,這個社會的眾多公共角色聯合上演了一部令人心酸的系列劇。 我國《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除了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等用人機構經過依法審批的情形外,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這一符合國際慣例的禁用童工規定,在北京市大興區的這家黑工廠被踐踏無余。 工廠老板的違法之處,不僅在于他違法招收童工,更在于他強迫童工超強度勞動,并因此導致工傷事故。同時,他還拒絕承擔該負的賠償義務。 如果說,黑心老板的行為還有私利的因素在驅動,那么,北京市有關區的政府部門在這一事件中展現出的態度,則讓人們看到了官員的失職和冷漠。 對于違法使用童工和強迫勞動的違法行為,勞動法明文規定由勞動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和查處,豐臺區勞動局的推脫行為,顯然是失職失責。 其他接到投訴或者求助的政府部門,即便其依法無權查處,但也應該給予弱者力所能及的幫助,比如指路、幫助聯系或者促成解決,但常娜小姑娘的遭遇卻向我們展示了政府部門在冷漠面孔下的集體失語癥。 作為律師,理當為公民合法利益勇行正義,但常娜案件讓我們看到的律師面孔,除了利益,還是利益,如果沒有法律援助中心,我們不敢想象常娜的命運將會如何。 在“以人為本”和“扶危濟困”的口號呼喊了這么多年后,我遺憾地看到,從政府部門到社會中介機構,乃至媒體,都對常娜這個弱得不能再弱的弱者保持了“合法的冷漠”。 從常娜丟失的那半只手掌中,我看到了整個世界的一片炎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