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苯中毒 夫妻獲賠償
來源:www.ruogucaotang.net 作者:溫州驗廠網 發布時間:2008-04-01
因工作方屬無證經營,出現勞動糾紛后,勞動部門無法受理解決,許多外來務工者往往投訴無門。而患上慢性苯中毒的彭某夫婦通過法律手段將老板告上法庭,獲得了賠償。日前,樂清市法院審理這起糾紛后,判令企業主賠償彭某1.5萬余元,彭某妻子獲賠1.7萬余元。 2001年12月至2004年5月間,江西的彭某和妻子劉某在被告金某開辦的個體鞋底加工廠打工,生產車間苯濃度超標,而企業主又沒有采取有效的勞動保護措施,長期在這樣的環境下工作,導致夫婦倆都出現了頭暈、乏力等癥狀。經有關部門檢查診斷,彭某和妻子患上了慢性苯中毒,為此花費了大筆醫療費。 去年9月,彭某夫妻想通過勞動仲裁解決賠償問題,但是卻發現金某的加工廠未經工商部門登記,樂清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被告主體不合格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通知。勞動部門無法處理,彭某夫婦找到律師咨詢,希望通過法院來解決。 經司法鑒定,彭某夫婦兩人都屬十級傷殘。據此,彭某請求法院判被告支付4.8萬余元的賠償,其妻提出8萬余元的賠償。法院審理后認為,彭某、劉某與金某的雇傭關系成立,原告受雇于被告從事雇傭活動而遭受人身損害,應予確認,被告應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