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了二十年“臨時工”今索十萬元“養老費”
來源:www.ruogucaotang.net 作者:溫州驗廠網 發布時間:2008-04-01
要求被訴方支付養老金、醫療費等 貴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將擇日裁決 金陽時訊消息 繼上周貴陽市一名普通女工因“臨時工身份”申請工傷認定的請求被拒而與省人事廳對簿公堂之后,昨日,又一名女工因“臨時工身份”,20年來未能享受同等的養老、醫療待遇,向貴陽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52歲的申請人吉英稱,其夫系貴陽水泥廠(現貴陽水泥有限公司)職工,于1985年在工廠里工作時發生工傷事故。吉英稱,當時,經廠方與她協商達成協議:廠方安排她進廠工作,其丈夫則由她自行護理。 吉英稱,從1985年進廠到2005年8月離崗,單位曾與她簽訂了數次勞動合同,其間從未中斷過勞動合同關系。但在工作期間,廠方視其為“臨時性用工”,從未給她辦理過工傷、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手續。 而被訴方辯稱,因吉英系臨時性用工,不能與其他職工(即經勞動部門計劃招收的職工)一樣享受參加社會保險的權利。 吉英的申述代理人雷明宏律師稱,勞動法只規定了勞動者的一種身份,并未規定正式工與臨時工的身份區別。且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已經作出明確的解釋:相對于正式職工的“臨時工”身份已經不存在。 昨日,仲裁委調解時,吉英要求公司支付養老金、醫療費等共計10萬元,這一標準與被訴方愿意支付9000元的差距甚遠,調解宣告失敗。對此事,仲裁委員會將擇日裁決。 (記者 孔鋒 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