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是世界上遭受反傾銷調查最多的國家。在遭受調查的企業中,多數為民營企業。由于各種原因,很多民營企業在遇到反傾銷調查時不知所措,不知如何應對。其實,企業積極應訴,沉著應對,采取有效策略,是能夠取得理想的結果的。在應對國外反傾銷調查時,民營企業需注意以下十二個問題。
一、理性對待反傾銷。通俗地講,傾銷指產品以低于正常價值的價格進入另一國的市場。如果傾銷進口產品對進口國國內產業造成損害,該國國內產業就有可能申請反傾銷調查。反傾銷是世界貿易組織認可的應對不公平競爭的救濟手段。反傾銷調查的本質,是進口國國內產業尋求法律救濟的一種手段。
二、企業遇到反傾銷調查時,要積極應訴。反傾銷調查有嚴格的時間表,如果不積極應訴,調查機關確定當事人沒有盡其所能合作,可使用對當事人不利的信息。
三、選好代理律師。反傾銷調查涉及大量法律和技術問題,非常復雜。一般情況下,單憑企業自身的力量,很難獨立進行應訴活動,所以,有必要聘請律師代理反傾銷訴訟。
四、在遇到反傾銷調查產品范圍時,企業要查看自己的產品是否在調查范圍之內。如果不清楚,可要求調查機關澄清。
五、精心填寫問卷。調查問卷是調查機關獲取信息的重要形式。收到問卷后,企業應認真填寫,不可敷衍了事。在填寫過程中,各種數據要保持一致,不能出現打架的現象。企業在填寫問卷時,要咨詢律師的意見。如果企業感到填寫問卷的時間不足,可向調查機關提出延期要求,調查機關通常會批準延期要求。
六、認真準備實地核查是反傾銷調查的重要內容。對企業而言,核查不是壞事,而是好事,企業應積極對待。核查結果與最終裁定有密切關系。核查失敗對企業是非常不利的。
七、力爭"市場經濟地位"
市場經濟地位一直是困擾我國企業應對反傾銷的重要問題。由于歐美等國一直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在進行反傾銷調查時,不采用產品的國內價格而是采用第三國的價格來確定產品的正常價值,往往導致較高的傾銷幅度。在反傾銷調查中,民營企業應據理力爭,取得市場經濟地位。
八、替代國的選擇如果不能取得市場經濟地位,民營企業可向調查機關推薦適當的替代國,確定產品的正常價值。雖然企業推薦的替代國不一定被調查機關選用,但企業不應放棄努力。
九、力爭單獨稅率。由于進口國多將中國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為中國企業確定一個反傾銷稅率,這對我國企業是非常不利的。民營企業是充分獨立的,不受政府控制,獲得單獨稅率不是困難的事情。
十、充分利用行政復審。即使企業被裁定傾銷,征收反傾銷稅,企業仍然可申請復審,要求降低反傾銷稅或撤銷反傾銷稅。
十一、利用司法機制。民營企業可利用司法機制進行上訴,推翻調查機關的反傾銷裁定。例如,在美國,可將美國商務部和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的裁定上訴至美國國際貿易法院和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
十二、利用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
企業可通過政府,利用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機制解決反傾銷爭端。在世界貿易組織已審結的23起反傾銷爭端中,很多國家的反傾銷措施被裁定違反了該國承擔的國際義務。
民營企業應對反傾銷調查,更應采取長遠戰略。同時,要建立反傾銷預警機制,聘請專業人士,更好地處理反傾銷事務,在國際貿易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