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榜理由:互聯網熱,使得“史上最強”一詞異軍突起,一時各種“最強”粉墨登場,但其實,今年5月8日分手的、長達十年的麥當勞與迪斯尼的戰略營銷聯盟,才是真正的“史上最強”。珠聯璧合,遍天之下,恐怕只有英特爾與微軟的“WINTEL”聯盟能夠與之媲美,但“WINTEL”不是一個正式關系。
事件回放:十年前,麥當勞與迪斯尼都是風華正茂:迪斯尼憑借《獅子王》等動畫片的熱映,一時風光無限;在美國本土曾保持平均每年開店700家的擴張速度,麥當勞的擴張于1996年達到擴張高峰。對于麥當勞來說,美國本土市場已經面臨飽和;對于迪斯尼來說,國際市場的收入仍然不足掛齒。因此,開拓國際市場這個共同的目標,讓它們走到了一起。
這是一份麥當勞付出一億美元巨資的合同。迪斯尼獲得了麥當勞全球3萬多家餐廳的“巨無霸”平臺,迪斯尼的各類卡通人物則成為麥當勞餐廳中全世界小朋友的最愛;麥當勞只在迪斯尼的電影、電視以及主題公園中進行推廣,迪斯尼新片的首映日應該配合麥當勞的營銷計劃,迪斯尼旗下的電視網的一些廣告時段以低于市場水平的價格出售給麥當勞等等。兩家公司共同進退,幾乎征服了全世界的小朋友。
世易時移,婚姻的“鞋子”開始不適合雙方的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