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到消費者和他人健康的商品;在生產、使用和丟棄時,造成大量資源消耗的商品;因過度包裝,超過商品本身價值或過短的生命周期而造成不必要消費的商品;使用出自稀有動物或自然資源的商品;含有對動物殘酷或不必要的剝奪而生產的商品;對其他國家尤其是發展中國家有不利影響的商品。
歸納起來,綠色消費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消費無污染的物品;消費過程中不污染環境;自覺抵制和不消費那些破壞環境或大量浪費資源的商品等。
臺灣學者邱花妹表示,80年代環保團體“地球之友”通過消費者運動成功地抵制乃至勸服了全球八大氣霧劑(aerosol)制造商逐步淘汰使用氟氯碳化物(CFCs),并且成功地迫使可口可樂放棄一個將摧毀貝里斯三千公頃熱帶雨林的計劃。
邱花妹撰文指出:上世紀90年代以來,結合對生態環境、勞工、人權等問題的關心,消費者運動日漸指向“倫理消費”,倫理消費者傾向購買不傷害環境與社會的產品。
這股浪潮的活力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積極教育消費者,一方面是運用消費者的集體力量向企業施壓。
在英國,以曼徹斯特為本部的“倫理消費者研究協會”定期出版《倫理消費雜志》,建議消費者什么產品該買、什么不該買。而通常被建議購買的商品類別包括:有機產品、公平交易產品、節能燈泡、來自再生能源的電力、回收紙等等。而“公司評論”(Corporate Critic)的研究者,則定期研究超過80份刊物,每月更新信息。目前該組織已經建立全球三萬個公司的摘要。
許多知名跨國企業都曾出現在消費者的抵制名單上。
一些知名品牌,像是雀巢、星巴克、GAP、耐吉、麥當勞等,都曾因為不同理由遭到抵制或仍被抵制中。2002年9月,英國最大援助團體“牛津饑荒救濟委員會”(Oxfam)的報告痛批,全球四大咖啡銷售商雀巢、Procter&Gamble、SaraLee及 Kraft,造成貧國兩千五百萬農夫赤貧、無法得到合理利潤。雀巢隨后同意將從“管理供應端”(managesupply)進行改善。
來源: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