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企業投資孟加拉國紡織業利弊分析
來源:www.ruogucaotang.net 作者:溫州驗廠網 發布時間:2008-04-24
作為亞洲紡織產業的后起之秀,近幾年來孟加拉國紡織產品在國際紡織品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力。由于該國紡織也歷史悠久,加上政府合理有序的紡織產業發展戰略,孟加拉國正日益成為亞洲地區紡織大國。紡織業是孟目前主要的制造業,屬孟支柱產業之一。孟有關部門統計的紡織服裝加工企業達4000多家,連同上下游從業人員達480多萬。紡織業的興衰直接影響孟國就業狀況、穩定、減貧乃至孟國民經濟發展,因此可以說是孟經濟的生命線。 受人民幣升值、配額限制、各類關稅及貿易壁壘等影響,我國紡織企業紛紛走出國門,到非洲、東南美及亞洲一些國家投資設廠,以求達到“規避障礙,曲線出口”的目的。為幫助我國企業更好地了解孟加拉市場,筆者覺得有必要對我企業投資孟加拉國紡織業利弊作進一步分析,希望此文多少能為我紡織企業“走出去”提供一些參考。 一、主要有利因素 (一)中國政府對紡織企業“走出去”的支持及孟加拉國政府的吸引投資的積極態度 1、中國政府對紡織企業“走出去”的支持 中國政府多年來一直高度重視企業“走出去”,尤其是積極引導和推動紡織企業對外投資,為此,國家先后制訂了一系列政策。現簡要介紹如下: ①、1999年,國家出臺了一系列鼓勵企業開展境外加工貿易政策。主要涉及5 個方面:投資便利化措施、推動銀行為紡織企業“走出去”優先提供貸款支持、實物投資享受一般貿易項下的出口退稅、外匯支持以及國家對企業在國內銀行取得(非優惠的)人民幣中長期貸款和周轉外匯貸款給予全額貼息,貼息按實際貸款期限計算,最長不超過3年。 ②2005年,財政部、商務部聯合下發了《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企[2005] 255號)。支持方向有三個:一是對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企業前期費用進行直接補助。對紡織企業境外投資來說,前期費用是指企業在項目所在國注冊境外企業之前發生的相關費用 ,包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費、技術和商務咨詢費,補助費用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申請企業實際支付費用的50%;二是對企業銀行中長期貸款給予不超過5年的貼息支持。三是對企業的境外運營費用給予補助。 ③2006年,國家決定將紡織品出口征稅收入用于支持紡織企業轉變外貿易增長方式和紡織企業“走出去”,實現原產地多元化。7月26日,財政部、發改委、商務部聯合下發。《關于促進我國紡織行業轉變外貿增長方式支持紡織企業“走出去”相關政策的通知》。支持海外紡織工業園區建設,主要包括制定園區建設貸款貼息專項政策,對園區建設企業為入園紡織企業提供的平整土地、專用廠房以及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給予專項補貼,對園區建設企業為入園紡織企業提供服務給予定額補貼,引導紡織企業集群式進入。支持有實力的紡織企業“走出去”,到海外投資設廠,實現原產地多元化。重點鼓勵有配套基礎的紡織服裝企業集群式進入境外紡織工業園區投資辦廠。對企業技術研發、咨詢服務、可行性研究和項目評估、知識產權保護以及與“走出去”相關的前期費用等方面給予資助,以降低入園紡織企業投資成本。對于企業在境外設立營銷網絡可以給予適當資助。同時,對為紡織企業“走出去”提供組織協調、推廣服務的中介組織和龍頭企業予以適當支持。 2、孟加拉國政府對吸引投資的積極態度 在使館工作期間,我們經常接受國內諸多企業咨詢。交談中我們發現,凡首次造訪孟加拉者,心中對孟加拉國的印象大多是一個政局動蕩,治安不力,爆炸頻繁且受自然災害困擾的不發達國家,選擇在這樣的國家投資他們心存疑慮。需要指出的是,孟政治局勢歷來確實動蕩,執政黨與在野黨斗爭激烈,但此點對外國投資者并無太大影響。孟國內資源匱乏,農業發展水平有限,工業生產相對落后,孟政府認為吸引外國投資,能借以提高國內相關行業生產水平,解決國內龐大富余勞動力的就業問題,從而達到發展國家經濟,改善人民生活狀況的目的。在這種背景下,孟無論哪個黨派上臺執政,都無一例外重視吸引投資。他們努力改善投資環境,注重對投資者生命和財產安全的保護。事實上,在孟投資的外國公民,很少聽說其生命和財產安全曾受到威脅。 以下,我將簡要介紹孟加拉國政府出臺旨在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措施。 ①法律依據: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孟先后出臺以下法律: Ⅰ、1980年外國民營企業投資法 (The Foreign Private Investment (Promotional & Protection) Act-1980) Ⅱ、1980年孟加拉出口加工區法 (The Bangladesh Export Processing Zones Authority Act 1980) Ⅲ、1989年投資法 (The Investment Board act-1989) Ⅳ、1994年公司法 (The Companies Act 1994) Ⅴ、1996年孟加拉民營出口加工區規定 (The Bangladesh Private Export Processing Zones Act, 1996) Ⅵ、2005年產業政策 (The Industrial Policy-2005) ②政策措施 孟奉行投資自由化政策,鼓勵私人投資和外商投資。根據世界銀行評估報告,孟加拉國是南亞地區投資政策最自由的國家的之一。 投資鼓勵政策: Ⅰ、在投資準入方面,赴孟投資只須到孟加拉投資局辦理登記注冊即可,無須事先批準;對于在孟出口加工區內進行的投資,則受“孟加拉出口加工區管理局”管轄; Ⅱ、對外國投資者實施稅收減免;出口加工區內企業從商業生產之日起運營超過10年,所得收入免稅(區外免收入稅5年),如果不愿使用免稅期的優惠政策,則可享受快速折舊法;對已經享受免稅期的企業,其擴展投資還可享受第二年80%折舊、第三年20%折舊的優惠;對一般企業,其初期建設或現有工業項目的改造、更新或擴建所需進口的資本機械和10%以內的零配件只須交納7.5%的進口稅及一定的賠償保證金(可退還);資本機械進口全部免繳增值稅;外國貸款利息免稅;特許權使用費、技術轉讓費和技術服務費等免稅;聘用的外國技術人員免征三年所得稅;外國人持有的股份向孟加拉銀行外匯管理局完稅后,可向本地股份持有者或投資者轉讓,其資本收入免稅。 Ⅲ、對外國投資主體實施國民待遇。 Ⅳ、投資領域非常開放。 Ⅴ、對資本形態和股權比例無限制,外國投資者可以享有100%股權。 Ⅵ、保證外國投資不被無償國有化和征收。 Ⅶ、保證投資本金、利潤和紅利可匯回本國。 3、雙邊投資保護 ①防止雙重征稅雙邊協定(Bilateral Agreements For Avoidance of Double Taxation):孟加拉國已與以下國家簽訂防止雙重征稅雙邊協定:中國、巴基斯坦、加拿大、波蘭、比利時、羅馬尼亞、丹麥、新加坡、法國、韓國、德國、斯里蘭卡、印度、瑞典、意大利等 ②關于鼓勵和保護相互投資的協定 孟加拉國已與以下國家簽訂類似協定:中國、比利時、波蘭、韓國、法國、羅馬尼亞、德國、瑞士、愛爾蘭、泰國、意大利、荷蘭、日本、土耳其、馬來西亞、英國、巴基斯坦、美國、菲律賓、烏茲別克斯坦等。 ③其它條約、組織:孟加拉國還參加了多國投資保護組織(Multilater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 MIGA),美國海外私人投資組織(Overseas Private Investment Corporation, OPIC),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國際投資爭議解決中心(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ICSID) (二)孟加拉國所具備的比較優勢 1、人力資源方面 我國勞動力市場面臨困境: 我國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經濟增長帶動了對勞動力需求的剛性增長。近年來,我國很多地區出現勞動力短缺現象。單就廣東省而言,該省目前至少還有250萬個工作崗位沒有人來填充。其他如江蘇、浙江和山東等省也同樣面臨著缺乏合格工人的嚴峻形式。事實上,中國正面臨著有限的勞動力供給。另一方面,我國勞動力成本優勢不斷減弱,特別是沿海地區,勞動力成本不斷擴大,快速接近每小時1美元的門檻。 孟加拉國勞動力市場優勢: 孟加拉國僅14萬多平方公里的土地,卻孕育了1.4億的龐大人口。據世界人口計劃署統計,該國是全世界人口密度最大的國家。由于長期受英殖民統治的影響,該國英語較普及。因此,孟擁有充足且具備一定英語溝通能力的勞動力資源剩余。人多地少的孟加拉國經濟發展水平相對較低,其勞動力價格也相對低廉,工資極具競爭力(孟規定紡織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為1662塔卡,約合人民幣180元),這正是孟市場吸引大量外來投資的關鍵因素之一。 2、配額、關稅及其他貿易壁壘方面 孟加拉成衣出口目的國主要為歐盟、美國、日本、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而這些國家所給予孟加拉的優惠待遇如下: ①根據歐盟“普惠制”和“EBA”制度(除武器外所有商品),孟在歐盟市場享有免配額、免關稅優惠待遇,即使在“后配額時代”,這些優惠待遇仍將保留,這是孟國紡織業優于其它競爭者的主要優勢。 ②孟紡織品在2004年及以前獲得了加拿大、挪威、日本、新西蘭、澳大利亞的免關稅、免配額市場準入優惠待遇。 ③在美國市場上,孟有30個類別的成衣產品受到配額限制,比中國的受限產品種類要少得多。近年來,孟政府一直在積極游說美國給予孟服裝零關稅準入(與其他33個南撒哈拉和加勒比海最欠發達國家一樣)。據孟官員稱美國對此已有所松動。 下面我們單就關稅及所得稅一項分析選擇在孟加拉投資成衣企業的重大利好: ①孟加拉國的所得稅稅率為37.5%。但對于外國投資者而言,此稅可免最少5年。若選擇在孟加拉國出口加工區投資制衣企業,可免收入稅10年,區外投資因地區不同分別為5年(達卡和吉大港)、7年(孟其他各區以及吉大港山區)。 ②若在孟設立的成衣企業使用孟加拉國產布匹比例達70%以上,則可100%取得孟加拉國原產地證,而對于擁有孟加拉國原產地證的紡織品,歐盟進口商可以享受13.5%的退稅。 ③據統計,中國紡織品出口日本、加拿大及澳大利亞等市場,約需支付18%-23%左右的進出口關稅,而孟加拉紡織品出口以上國家享受零關稅待遇。 單從以上三點可以看出,中國成衣企業若想在價格上與孟加拉國類似企業或在孟投資的外國紡織企業競爭,其劣勢是顯而易見的。從另一方面而言,在孟投資成衣制造業,不僅沒有配額的束縛,還享有令人心動的利潤空間。 從貿易壁壘方面來看,為防止中國紡織品大量涌入造成對本國紡織企業的巨大沖擊,歐美近年來對中國紡織品進口所采取的限制措施不勝枚舉。雖然在2007年底和2008年底中歐、中美紡織品協議相繼到期,但歐美未來在貿易救濟方面會出什么牌,目前不得而知。業內普遍認為,歐美不會輕易放棄貿易保護手段來限制中國的紡織品,中國紡織行業在國際貿易環境下不會是一路坦途。反觀孟加拉國紡織企業,由于有“不發達國家”的保護傘,至今沒有任何一家企業以“傾銷”等名目遭投訴,這些企業每天津津樂道地享受著各發達國家給予的各項優惠待遇,只想著如何進一步擴大生產,根本無須考慮貿易壁壘的問題。 3、兩國出口市場的重疊 孟加拉的機織成衣約44%出口歐盟,約49%出口美國,其他部分主要出口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世界其他國家大約只占其出口總量的1.6%;其出口的針織成衣中,約59%輸往歐盟,約34%輸往美國,其他部分主要出口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世界其他國家大約也只占其出口總量的1.8%。 我國紡織品的主要出口市場是歐盟、美國及日本,占我國紡織品出口總額的40%以上。顯而易見,孟加拉國紡織品的出口市場與中國類似。我們可以試想,如果中國紡織企業避開國內的盲目競爭、勞工不足的困擾、配額的缺口以及名目繁多的貿易壁壘,轉而投向孟加拉國建立自己的加工基地,不就可以獲得較大的利潤空間,且輕松進入美歐等國市場了嗎? 4、孟國內市場對紡織原材料及紡織機械的巨大需求 ①孟紡織設備及紗線、布匹的大額缺口給我企業帶來機遇 孟國內布匹、紗線等原料供給不足。孟加拉國布匹產品的產量幾乎每年均有兩位數的增長幅度。由于市場需求旺盛,僅能滿足50%左右的需求,現每年還有20多億平方米的缺口,預估在無新增產能的狀況下,此缺口在2008年度將超過30億平方米。紗線方面也同樣面臨供應不足的情況,孟目前的產量約為30多萬噸/年,占需求量的40%作用,每年有40多萬噸缺口。為縮小供需缺口,孟加拉國在未來將自己投資或吸引外資建立一系列的紡紗織布廠,這無疑給我國的紡紗企業帶來巨大的投資機會。 ②中國紡織機械在孟市場前景廣闊 中國紡織機械工業近年來發展非常迅速,不僅是細紗機,而且其他設備比如清梳聯、精梳機、并條機、粗紗機、絡筒機以及某些化纖設備等,在產品質量、可靠性方面等都完全可以滿足孟加拉客戶的需求。目前,孟很多紡織廠使用的都是德國、日本等國家的設備。雖說性能優越,但價格昂貴。由于中國紡機在價格上擁有絕對的競爭優勢,預計在孟紡機市場上的份額越來越大。 ③中國染整行業在孟市場前景看好 孟闊幅面料和針織品的生產能力、印染后整理能力嚴重不足。在棉花、棉紗和織布能力畸形發展矛盾沒有得到緩解的情況下,大量急需加工的坯布與印染后整理能力嚴重不足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令人尷尬的是,在孟服裝加工企業為獲得原產地證,不得不使用超過70%的本地原料,由于孟加工或進口的大量坯布得不到應有的加工和處理,服裝加工企業往往無法滿足服裝生產的面料需求而導致交貨延期。據孟成衣制造及出口商協會統計,孟目前尚有超過20億平米的染整缺口需要填補,這給我國染整企業留下較大的行動空間。 二、主要不利因素 (一)孟紡織原料依賴進口 孟地少人多,農民根本不愿意將有限的土地種植棉花,造成紡紗原料嚴重依賴進口,這是孟加拉紡織工業發展遇到的最大難題。據統計,孟加拉紡織工業用棉的95%、織布用紗的80%和印染用坯布的70%多都需通過進口來滿足。因此,孟紡織原料供應對進口市場嚴重依賴,如果國際市場棉供應緊張,必然導致孟本地布料供應吃緊,在孟服裝投資企業必將面臨不得不大量進口布料但卻很難獲得原產地證的尷尬局面。 (二)孟基礎設施嚴重落后 孟加拉國水、電、氣供應、交通運輸、港口等基礎設施薄弱。亞洲開發銀行將吉大港稱為“供應鏈上的死結”。一個集裝箱在港時間平均為15天。遇到港口擁堵或工人罷工, 30天以上都可能無法出貨或提貨。為信守合同按期交貨,出口商有時不得不選擇空運,這往往給出口企業造成較大損失。另外,孟國內交通也很成問題。從達卡內陸集裝箱碼頭發送一個20英尺的集裝箱至吉大港,最少需要花費250美元,耗時30個小時以上,若想加快運輸就得行賄。若通過公路運輸,由于路面狹窄及駕駛員不守交通秩序,交通往往擁擠不堪,達卡到吉大港240公里的路程,集裝箱車最少也得花上9個小時方能到達。若想通過鐵路運輸,由于孟鐵路運力有限,往往耗時更長。 電力供應短缺,生產活動經常由于斷電而停產,這點最使染整企業頭痛。因為染整設備一旦停機,就會造成染色不均的現象。為解決電力供應問題,幾乎所有在孟紡織企業都自主采用天然氣發電。天然氣發電價格低廉,據稱每度電耗費才相當于人民幣2毛2分,且從目前來看解決了供電問題,但這遠非長久之計,因為孟天然氣供應趨緊,如果沒有探明并開采新的氣田,孟天然氣供應到2015年幾將耗盡。 (三)孟工人罷工頻繁 孟近年來罷工頻繁,出口加工區內尤盛。造成罷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時是因為工人要求加薪,有時是員工受虐或被不合理開除。最可怕的是有時什么原因都沒有,比如一個工人沒有上班,就憑一人造謠說這個工人被企業“整死”,大家就可能不問青紅皂白,義憤填膺地扔下手頭工作而開始罷工。為擴大影響,有些人開始到其他企業串連,進而造成大面積局面失控。有些暴亂份子乘機打砸企業設施,從而給企業造成巨大損失。2006年年初,孟先后有不少地區的紡織工人以游行等方式公開抗議薪資過低,不久這次抗議演變成轟動全球的孟加拉紡織勞工暴動。在這次暴動中,孟不少紡織工廠被洗劫與焚毀,孟加拉紡織產業發展被拖入了“勞工暴動的泥潭”――生產成本成倍上漲,歐美訂單大量流失。根據聯合國的估測,孟每年由于罷工而造成的損失竟然占到GDP的4%。 (四)孟政府官員辦事拖沓 孟政府官員腐敗成風,雖然本屆臨時政府主政后實行了一輪強力反腐風暴,致大量涉案官員倒臺,但并未從根本上扭轉腐敗習氣。在孟加拉開辦一個企業需要跟不同層級的政府官員接觸,比如購買土地、開通電話、辦理營業執照及外籍員工工作許可等,要辦完這些手續,就算給人家意思意思,沒有半年以上的時間多半是辦不成的。如果不給他們行賄,耗費的時間更長,即使拖上一年兩年也不奇怪。不久以前,日本駐孟大使公開提出,希望孟加拉對國外投資者開設“一站式服務”,大幅度提高招商引資服務質量,以改變日本商人對孟投資踟躇不前的尷尬局面。這基本代表了所有外國投資者的共同呼聲。 (五)中孟兩國金融服務有待健全 在海外設廠投資金額較大,企業自身實力有限,需要向銀行貸款,雖有中國政府貼息支持,但國內銀行對企業長期投資的貸款條件仍較為苛刻,并未真正體現對“走出去”企業優惠融資安排。如要求企業既有融資擔保又有驗資證明,不認可境外投資新增資產貸款,長期貸款的還款期限太短等,造成一些企業不能得到有效的融資支持。其次,貸款償還期限太短。紡織行業的經營毛利率及凈資產收益率相對較低,行業盈利能力有限,如果按照目前進出口銀行最長時間的貸款期限——八年計算,需要企業凈資產收益率達到12.5%(不含利息),這對于紡織行業來說是較難達到的。 孟加拉國金融服務業無法滿足我投資企業的經營需要,別說在孟貸款手續繁瑣,單就高達12%-20%的貸款利息而言,我國企業就難以承受。 三、注意事項 面對歐美國家頻繁啟動特保措施和設立貿易壁壘,一些紡織服裝企業正在加快"走出去"的步伐,在世界很多國家投資建廠以實現"曲線出口"。但是,由于貿易保護的多變性、投資環境的復雜性等多方面因素,我國紡織服裝業掀起的"投資熱"背后暗藏諸多隱憂。這好比一個人初到陌生的環境,難免會出現水土不服的癥狀,中國企業海外投資,面臨的考驗同樣嚴峻。我處針對中國在孟投資企業調研后,覺得以下這些方面需要引起未來進入孟加拉市場的投資者重點注意,以免重蹈覆轍。 (一)慎用“先貿易,后設廠再逐步推進”策略 很多企業在選擇投資海外時往往小心翼翼。原則上來講,一定程度的謹慎是必要的。一個企業要開辟海外疆域,動輒涉及上百上千萬元甚至幾億元的投資,豈是兒戲?為避免出現投資決策失誤,生產型企業往往考慮采取先貿易后設廠的方式來逐步推進。誠然,貿易不僅可以幫助企業更好地熟悉當地投資環境,而且還可以為企業在當地生產打下一定的市場基礎,讓企業有一個較高的起點。不過,有一點我覺得需要提醒企業注意,即投資時效性問題。目前,我國紡織企業面對白熱化的競爭,正積極思考海外市場的拓展,先期進入海外市場的,必然要擠占后來者的生存空間。如果投資企業選擇后階段進入,恐怕只能吃到人家的一點殘羹冷炙,甚至有可能導致投資失敗。事實上,歐美設置貿易壁壘的對象目前雖主要針對中國,但像孟加拉這樣的紡織大國將來也同樣可能遭遇來自發達國家的"阻擊"。我國紡織企業在海外尋求"避風港"的意圖一旦被發達國家識破,孟加拉必然也會遭到反傾銷等壓制手段。現在是選擇投資孟加拉紡織業的較好時間,業內人士指出孟投資黃金期可能還有十年左右,但好日子究竟有多長,誰人能知?一旦錯過機會,恐后悔莫及。 (二)盡量避免與本地企業合資 據我處所了解的情況,到目前為止,中國公司在孟加拉成立的合資企業中,仍處于良好合作狀態的寥寥無幾,大多在未贏利前合作良好,開始贏利后多因經營理念差異、利益分配等原因而使雙方合作出現較大裂痕,最后以中方主動要求撤資而告終,中方合作者因此蒙受巨大損失。因此,我處建議赴孟投資企業盡量采用獨資形式。如非合資不可,我處建議企業對股權安排及非股權控制問題給予足夠重視。一般情況下,孟加拉的合作伙伴持股比率不應超過50%。中方應掌握合資企業中關鍵管理技能、核心技術或營銷網絡等非股權安排控制手段,否則難免遭遇投資失敗的命運。 (三)注重員工管理問題 1、中方員工管理 海外投資辦廠需要高素質的管理人員,這些人不僅要懂語言,了解當地的法律及文化,還要懂技術和管理。目前,很多“走出去”的企業派駐海外的員工素質還達不到海外工作要求,這往往制約著企業在海外立足并進一步發展。因此,我企業在“走出去”之前,必須培養相應人才,把人才儲備作為“走出去”的要件之一。 2、當地員工管理 很多投資企業對孟加拉人員素質和管理水平不放心,認為只有中國員工才能勝任孟加拉普通勞工的管理。其實這些企業已經走入了一個誤區。孟加拉法律規定紡織企業不能采用計件制而只能采用計時制,這對習慣了采用計件等粗放式管理模式的中國管理人員是一個挑戰。由于孟加拉具有自己獨特的語言文化背景,加之普通勞工英語表達能力較差,中方管理人員較難與之溝通,也就難以及時把握他們的思想動態,而正常、及時溝通的缺失往往是造成工人罷工的重要誘因之一。因此,對于普通勞工的管理,建議聘請有經驗的孟籍管理人員擔任基層管理者,中方管理人員只負責指揮這些孟籍基層管理人員,因為這些人相對受教育程度較高,容易與中方高管及孟加拉普通勞工溝通。如果公司給他們適度培訓,他們會較易于接受公司的理念并在公司管理中起到很好的承上啟下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