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建標[1997]108號文《關于印發一九九七年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要求,由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浙江省公安廳消防局、交通部第三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中石化上海金山石油化工設計院等單位共同編制。
本規范的編制,遵照國家有關基本建設方針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在總結我國消防炮滅火系統科研、工程應用現狀及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廣泛征求國內有關科研、設計、產品生產、消防監督、工程施工單位等部門的意見,同時參考美國、英國、日本等發達國家的相關標準條文,最后經有關部門共同審查定稿。
固定消防炮滅火系統是用于保護面積較大、火災危險性較高而且價值較昂貴的重點工程的群組設備等要害場所,能及時、有效地撲滅較大規模的區域性火災的滅火威力較大的固定滅火設備,在消防工程設計上有其特殊要求。
本規范共分六章,包括總則、術語和符號、系統選擇、系統設計、系統組件、電氣等。
經授權負責本規范具體解釋的單位是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全國各地區、各行業在執行本規范的過程中若遇到問題,可直接與設在該研究所的《規范》管理組聯系。鑒于本規范在我國系首次制訂,希望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注意總結經驗,積累資料,若發現本規范及條文說明中有需要修改之處,請將修改建議和有關參考資料直接函寄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科技處或《規范》管理組(地址:上海市楊浦區民京路918號,郵編:200438,電話:021-65234584,021-65230430
本規范主編單位、參編單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編單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參編單位:浙江省公安廳消防局
交通部第三航務工程勘察設計院
中石化上海金山石油化工設計院
主要起草人:閔永林 唐祝華 朱力平 王永福 沈紋 李建中 陸菊紅 朱立強
林南光 邵海龍 潘左陽
全文下載:定消防炮滅火系統設計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