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多項新法規本月施行
來源:www.ruogucaotang.net 作者:溫州驗廠網 發布時間:2014-10-08
一、飛機航行更加規范
從10月1日起,《浙江省民用機場管理辦法》施行,《辦法》劃定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和民用機場電磁環境保護區域,并向社會公布;控制和減少民用機場圍界外8公里區域內垃圾場、晾曬場、養殖場等易吸引鳥類的場所以及養鴿戶的數量。
不過,《辦法》中大家最關心的應該還是市民在機場經常遇到航班延誤、投訴、航空安全等權責問題,都做了明確規定。
《辦法》規定,民用機場管理機構、航空運輸企業和其他駐機場單位應當建立服務承諾、信息咨詢、投訴處理等制度,公布投訴電話、電子郵箱等投訴方式,并在投訴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在航班發生延誤或者取消時,民用機場應當及時發布信息,告知原因,協調航空運輸企業妥善安置旅客和貨物。航空運輸企業未按照行業標準安置旅客和貨物的,民用機場管理機構應當代為妥善處置。
另外,沖擊和堵塞安檢通道、登機通道或者進入機坪的道口;在航空器、機坪或者廊橋內滯留,影響航空器正常運行;謊報險情,制造混亂等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行為也將被禁止,同時將被處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 防震減災納入學校安全教育
《浙江省防震減災條例》也從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每年5月12日所在周為全省防震減災宣傳活動周。
而單位和個人觀測到可能與地震有關的異常現象,應當向政府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報告。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登記、組織調查核實,并及時予以回復。
《條例》還規定了,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機場、車站、體育場館、大型商場、大型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不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當地建筑抗震設防要求的基礎上提高一檔進行抗震設防,還應當設置應急疏散通道。如果這些建設工程發現未采取抗震設防措施或者抗震設防措施未達到抗震設防要求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責令所有權人或者管理人及時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
同時,鄉鎮街道等基層組織,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等應當定期組織必要的地震應急救援演練,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應當將防震減災知識納入中小學生公共安全教育內容。中小學校、幼兒園還應當每學年至少組織一次地震緊急疏散演練,提高師生應急避險、自救互救能力。
三、立法保護油氣管道安全
從10月1日起施行的還有《浙江省石油天然氣管道建設和保護條例》,這是國家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實施后國內第一個省級條例。
《條例》中規定,管道中心線兩側各五米地域范圍內,不能種植可能損壞管道防腐層的深根植物,或者堆放重物、取土、采石、用火、排放腐蝕性物質、挖塘、修渠、修曬場和水產養殖場、修建建筑物、使用機械工具進行挖掘施工。
同時,《條例》還對管道保護職責和責任;管道保護的執法主體;相關行政許可、備案內容和程序;管道建設中的借地補償和土地復墾;相關應急救援機制等都作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