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工場保安指引樣本
生產工場保安指引樣本
1. 每天上班前,各大門必須經由保安員負責開
啟,并進行一次消防及保安檢查。
2. 員工應佩戴個人工作證。機械維修人員應佩
帶機械維修證。非本部門員工及沒有職員陪
同的訪客均不得入內。私人物品不能帶進工
場內。
3. 員工應留意個人工作崗位有否不明物品或不
屬于自己的對象。如發現以上情應立即送
交部門主管處理。
4. 部門與部門之間的貨品交收都必須清楚列明
有關資料在交收單上。
5. 如發現陌生人在工場內徘徊而沒有職員陪
同,應實時通知部門主管或保安主任處理。
6. 員工有責任在下班前把工具收藏妥當。若有
遺失工具應立即通知部門主管。
7. 員工在離開工作崗位時不得帶走廠內貨品。
一經發現,當作偷竊論并交公安局處理。
8. 在下班前,各部門主管與保安員一同巡查工
場確保沒有違禁品, 并鎖好門窗。